馬丹陽真人 降
詩曰:戰戰兢兢立德先。荒淫僨事理當然。
傳真例證期醒世。勸爾黎民仔細研。
述論:不貪二色‧事業騰達
距今卅餘年前,在台南東山的小鄉,有一何某,乃家之長子〈目前人尚健在,乃予隱名故〉早成親而外出經營雜貨生意。其妻馬氏婚後三年,僅得一女,即未再生育,但夫妻感情頗稱篤睦;馬氏辛勤持家育女,倒也婦德兼具。何某奔波於外,雖然勤奮有加,但或為時運不濟,或為命底無福,總是僅足一家溫飽。
有日,何某北上辦貨,歸途中見一婦道,似有不支,昏昏欲墜,乃好心上前扶持,並予延醫治療。原來,此乃為胡氏女,家貧受僱於人,幫忙家計;此日返家探親,不意受風寒而致發燒昏沉,受何某之助而得安康,並見何某忠厚篤實,而胡女因受佣,且因鄉下女子知識較無,又是貧家小女,閨範鬆疏,乃早非完璧,而生陪宿相報,不予計較一夜露水姻緣。
際此飛來艷福,若屬輕薄之徒,必然大喜過望;但何某雖為商人,自覺不應乘人之危,乃嚴詞峻拒,並且安頓胡女後,立刻啟程。事過不及旬月,何某已漸忘此事,仍辛苦經營生意;說也奇怪,自此之後,他每每都有機會可把握,進一批貨則應對了時機,事業日漸順利;以前所無法突破營業上之困境,均迎刃而解,至此一帆風順。而且,在他女兒十歲時,再得一子,四口一家移居北部三重地方,且已子孫滿堂,和睦安樂。
原來當初何某拒淫,立即有監察神祇錄誌而上呈,賞善司依據其戒淫之善,乃為戒淫律中三級德行,而施福報以轉變人生運象。
吾述此一例,旨在勸世人,切莫以為婚外艷遇,偶一為之,無傷大雅,亦可不使人知。天地皆知,鬼神均鑑。慎之!惕之!何況當事雙人之牽纏此孽緣,僅圖一時之快,喪失一生福運;時下頗流行一句俗話:「要偷腥,須知抹淨嘴」;但是仍有可能留下牽纏不清之後患,家庭起風波、名譽掃地等,世人宜仔細權衡深思也。
木吒仙師 降
述論:臨淫知惕‧轉危為安
三年前,在台灣省基隆市,有個年青人姓沈,是個富家子,平日呼朋引友作樂,不務正業,雖父母嚴加管教,但未得其效。其母為此,虔誠詣城隍廟,叩求城隍爺手下留情,莫降災劫於其子。
某日,沈某偕同狐群狗黨於夜深之際,駕車往淡金公路而行;在半途中,大夥擇一僻處小解,其中有一廖姓者,往更深處走去,不一會兒,急急來報說,前不遠處有一對情侶正卿卿我我,提議大家去戲弄他們;一呼百應,大家均表贊同,乃躡手躡腳掩進。原來,在深處有一大樹,枝繁葉密,緊臨產業道路,而樹下正有一對頗不相稱之男女,在一輛豪華轎車中嬉戲;於是一夥人如虎似狼般將那男人揪出車外;此人年約四十餘歲,衣冠楚楚,可見頗有成就;此時,見一群凶神惡煞在荒郊深夜中出現,頓時嚇得面色蒼白;而那女人卻一身時髦裝扮,年僅廿餘歲,有若平素即在不當場所出入者,此時亦是花容失色。
沈某本意原想戲弄一番以取樂,誰知道一夥人把那紳士嚇得直欲昏厥,而其中更有人想向那女人施暴;而在禮貌上竟先請沈某上車享樂,沈某一向倒也無強暴婦女之淫惡,而今夜更是沒來由一陣煩燥;因而,不但沒向女郎行暴,而且要一群人不再胡鬧,返回基隆去。
事隔旬月,沈某在基隆市廟口中,因舉止囂張,受當地幫派份子找碴,進而發生鬥毆,在拳來腳往中,沈某不敵,岌岌可危,其中有人持鐵條重擊向沈某頭部,眼看不死也要半條命,卻如有神助般絆到凹處而往前一撲,閃過重擊之厄;當有人要再追擊時,卻有巡邏警察經過而驅散了這個沈某有可能致死的局面。
原來,月前沈某等人所戲弄之男女,本為未婚夫妻,男者乃醫家子弟,女為留學生回國不久,兩人因雙方家長對婚禮各持己見而深夜相約商議。遇到沈某一群人,心想大劫難逃,如果彼等心狠手辣,在此荒郊野外,可是求救無門,沈某之天良未泯,保存了一對人才。
當時,監察神即有記錄,以沈某之行,合乎戒淫律中二級律,可轉危為安。因此,在一個月後沈某遭遇圍歐時,冥冥中使之解危;更因此使得沈某有所覺悟,從此惕勵向善。
吾述此文用意,乃在勸世人,不論過去的行為善惡,只要未至罪大惡極,而能謹守不犯色戒,見色不起淫心,則天地監察神祇均會記錄;而且戒淫有條律,據律定級,而憑以賜福報也,世人勉之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