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 君子有終身之喪,因本心不忘,故忌日猶存哀痛。 若能時常保存此種之良心,則終身不敢做出損身敗家之行為。 君子有百世之養,因用情最厚,故墳墓必極安全。 此即恐怕造成苦惱家庭之做法也。
第廿二章 : 女無不愛,媳無不憎,勸天下婦人,本愛女之心而愛媳。 須常接受社會教化,始有功效。 妻常於順,親常於逆,願爾曹兒子,將順妻之意以順親。 此即中華文化復興運動,須對倫理道德精神,特別運動之社會教化上,最重要之急務。
第廿三章 : 父母慈,而兒女孝,兩者須全。 翁姑慈,而媳婦賢,雙方兼重。 此即中華文化民族精神根本, 亦係倫理道德源頭,為建立幸福家庭之基礎。
第廿四章 : 凡逢親病,必多集有智識之親朋,詳細硑究,定其寒熱,及何種病,然後信任名醫調治。 如此始免致誤錯 。尤必躬親湯藥,日夜不離。 始免致看護不週至。 又常留親朋在家,指點一切,凡自己所见不到者,有人提醒,則不致失祭。 應當須要如此。 倘不幸臨死,必須自己或妻妾,或兒女,或兄弟,或姊妹,或伯叔,或姆嬸,或婢僕,或親朋,輪流看護。 此亦有須要。 有一分之望,必盡一分之醫,或盡種種方法,以期挽救於萬一,甚至棄產借債,亦所不計。 此乃為人子女媳婦孫之義務責任。 如慶生全,則是家庭幸福。 可恭可賀 倘不幸死亡,不可因財嗟怨,蓋天理所當然也。 既有盡義務以完責任,則免致違犯不孝之罪過。 此為兒女媳婦, 一生最大之事,當萬分注意。 否則大錯持錯,終身悔之不及。 為子女媳婦孫之人,須對理路硑究徹底分明,始免誤錯反悔。
第廿二章 : 女無不愛,媳無不憎,勸天下婦人,本愛女之心而愛媳。 須常接受社會教化,始有功效。 妻常於順,親常於逆,願爾曹兒子,將順妻之意以順親。 此即中華文化復興運動,須對倫理道德精神,特別運動之社會教化上,最重要之急務。
第廿三章 : 父母慈,而兒女孝,兩者須全。 翁姑慈,而媳婦賢,雙方兼重。 此即中華文化民族精神根本, 亦係倫理道德源頭,為建立幸福家庭之基礎。
第廿四章 : 凡逢親病,必多集有智識之親朋,詳細硑究,定其寒熱,及何種病,然後信任名醫調治。 如此始免致誤錯 。尤必躬親湯藥,日夜不離。 始免致看護不週至。 又常留親朋在家,指點一切,凡自己所见不到者,有人提醒,則不致失祭。 應當須要如此。 倘不幸臨死,必須自己或妻妾,或兒女,或兄弟,或姊妹,或伯叔,或姆嬸,或婢僕,或親朋,輪流看護。 此亦有須要。 有一分之望,必盡一分之醫,或盡種種方法,以期挽救於萬一,甚至棄產借債,亦所不計。 此乃為人子女媳婦孫之義務責任。 如慶生全,則是家庭幸福。 可恭可賀 倘不幸死亡,不可因財嗟怨,蓋天理所當然也。 既有盡義務以完責任,則免致違犯不孝之罪過。 此為兒女媳婦, 一生最大之事,當萬分注意。 否則大錯持錯,終身悔之不及。 為子女媳婦孫之人,須對理路硑究徹底分明,始免誤錯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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