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孝經二十四章言 浙江義烏朱領中報親恩輯
著作孝經名改新 內容還是宣人倫
旨遵先聖良遺教 勸用教兒行孝仁
至聖先師孔子述作之孝經,因文章旨遠,後學進修頗費索解,新孝經二十四章,對於孝道之原理法則,闡釋精堪,且語文通俗,比較易解,可謂教字勸孝之寶鑑也。
-----------編者謹識
第一章:父母之懷孕我,生產我,抱負我,提携我,保護我,指導我,此之謂〔恩〕也。若無受此恩恵,則不能生活,與我飲食,與我衣服,與我居住,與我醫藥,與我婚嫁,此之謂〔債〕也。若無負此債務,亦難得生活。為子女者,既受父母如是重大之〔恩,債〕,應當報之還之,方合公理。若不報不還則屬私欲。受人一飯之恩,尚且云報,欠人些少錢財,尚且償還,何況終身受父母極大之〔恩,債〕而不報還乎?有受恩若不報,有負債若不還,則屬野蠻之行為,無文明之精神,乃違背公理公法,所謂違背天理良心,倫理道德,必能造成苦惱家庭,亦能造成社會邪惡風氣。凡為子女者,必須本乎良心,奉事父母,如愛惜子女一樣,曲從父母,如容忍子女一般,父母之愛子女,無所不至,子女之愛父母,亦無所不至,便是盡還報之責任,可謂孝矣。此即倫理道德精神之根本,為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最重要之條件。若無依此理而實行者,則中華文化,不能復興,社會不良風氣,不能改善,所有苦惱家庭,不能改造為幸福家庭,乃文明國民之大不幸與可憐也。
第二章:十月懷胎,三年保抱,十年教養,萬古不變,是以孝道,亦如天地日月,萬古不變,謂孝道為陳舊腐敗者,非也。尚末養成中華民族文化精神之人, 始敢誤認孝道為不合理不合法,此乃其自己本身之大差錯大誤謬。錢財思親,喜慶思親,安樂思親,相見甚歡,謂孝道為至情真性者,是也。中華民族文化之倫理道德精神,即在此也。
第三章:君 即你,不論男女何心皆是。有不念父母否?君有厭棄父母否?君有與父母鬥氣否?君有望父母早死否?君有不顧父母衣食,而獨知自己快樂否?君有任父母勞苦,而自與妻子安逸否?君有偏縱妻妾,而罵父母苛刻否?君有拋棄家鄉,而累父母饑寒否?君有與兄弟相爭,而傷父母之心否?君有與邪人相聚,而貽父母之憂否?君有兇惡陰柔,而奪父母之財產否?君有顛倒昏迷,而敗父母之基業否?君有恃自己之才能,而輕視父母否?君有誇自己之富貴,而鄙薄父母否?君有不敬奉祖父祖母否?君有不厚待繼父繼母否?若對於孝道之原理法則,無硑究徹底分明,或對禮義廉恥之四維,不肯遵守實行之人,則時常有如此之行為狀態可出現。有一於此,不可為人,清夜細思,能無隱痛?回頭是岸,改過自新,猶足稱孝。不論何人,若有此之言行擧動, 須要接受社會上之特別教化,方能改過自新,若不肯接受社上之特別教化,或社會上無人肯特別教化,則大部份之人,不能改過自新,自古以來,多屬如此。
第四章:君之父母富貴乎?可賀,當建功立業。君之父母貧賤?可惜,當勤儉興家。 君之父母健康乎? 可喜,當菽水承歡。君之父母衰弱?可憂,當培補元氣。君之父母雙全乎?可慶,當樂敍天倫。君之父母鰥寡乎?可悲,當代除苦惱。君之父母殘癈乎?可憐,當加意週全。君之父母早亡乎?可傷,當奮志成人。君之父母出外乎?可慮,當遵循規矩,君之父母無踪乎?可哀,當萬里尋親。君之父母疾病乎?可危,速速懇切調醫。君之父母災難乎?可驚速速拼命救護。 此乃報恩還債之重大義務,不得推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