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四年七月五日乙酉年五月二十九日
南無觀世音菩薩 降
諺云十:【抓別人的拳頭母掙石獅】
解繹:人之行為作風時有見藉人之便來利益自身,進而影響他人,導致別人的不方便,更也造成別人傷害,心慾貪圖,漸昧良知,這種造作者往往落入因果尚不知。
述例:明朝福建省鎮有一蘇姓婦人,在鎮中是非常有名的媒婆,憑那三寸不爛之舌,鎮上的未婚男女各各都成俊男美女,因善於美言,因此也甚得人緣。蘇婦作媒最後雖都必須是男女雙方合意才成緣,但巧言粉飾自是難免,甚至也有隱瞞事實,使男女雙方在不知情下被蒙騙成婚。
鎮上有一富戶陳員外,女兒年齡甚大,未能出嫁,原因是相貌成了障礙。員外頗感著急,四處託媒,願付出房子和農地做為嫁妝,故而有人聞之而至。員外女兒除了相貌不俱之外,又因為生長在富裕家庭,個性嬌傲,竟無一滿意,蘇媒婆為此甚為頭痛,找了無數話題交談,了解陳女所意,便又著手尋找合適的對象。鎮郊一鐵匠楊氏,也聞陳員外招親事宜,蘇媒婆知其子未婚,來提議相親。楊父要其子以傳宗接代為要,楊子思考數日答應。在未相親前,蘇媒婆費了一番唇舌,讚言雙方種種之好,使彼此先有好感,二人見面後竟然結交起來。
奈好景不常,陳女因性情剛烈,一次楊氏無心言笑,損傷陳女,陳女竟然耍起脾氣與楊氏吵鬧,楊氏怒氣強壓,心卻想為何要忍耐,將來豈不是沒完沒了?故打算放棄。楊父不知兒子想法,心想年輕人吵吵鬧鬧一下就過了,因而再向蘇媒婆請託,向陳家女兒緩頰,以使年輕人能夠圓滿。
蘇媒婆可是為陳女事吃了不少苦頭,又受了不少怨。此次為楊氏緩頰,又受陳女言語相激,心中怒火應時而生,故心生邪念,欲報復陳女,於是私下與楊氏伙同陷害陳女。因陳女相貌問題耿耿於懷,蘇媒婆與楊氏皆知,就藉此下手,告訴她有一大夫,專精於相貌醫治與調治,得以由醜變美,蘇媒婆則與楊氏伙結這位密醫詐取陳女錢財,因醫者不精醫理,導致陳女顏容毀壞,又食用藥物慢性中毒深重,消瘦而亡。蘇楊二人為圖私利,更為報復,造下這等因果。
事經陳員外告官,案件中三人同謀致死,判予極刑處死。魂魄受押幽冥刑罰七十載,投生殘靈三劫,畜道二劫後,再轉窮疾五世。世人慎知,謀事須善,莫行共謀之植造惡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