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時期,有位張士選,年幼時父母就過世了,靠著叔叔將他撫養長大。等到士選十七歲時,叔叔對他說︰「我們把祖父遺留的家產分做兩份,你我各得一份吧!」可是士選卻說︰「您有七個兒子,應當把家產分做八份才好。」叔叔為人厚道、不欺弱寡,認為既是兄弟兩家,理當均分。
然而,士選感念叔叔的養育之恩,堅持將家產分成八份,最後叔叔沒辦法就答應他了。
有一天,張士選在書館裡讀書,有位相學術士,指著張士選,便對書館裡的先生說︰「這位少年臉上充滿陰德之氣,參加科舉考試必能名列前茅。」後來果然應驗,名傳金殿。
『明代俞僧與伯之六子,七分其祖產,士選與叔之七子,八析其祖遺。俞僧因從其妻之言,士選則出於己之意,彼則後報以富,此則先報以貴。後先輝映,天之報施皆不爽,蓋士選尤賢於俞僧也。』
(圖文取自《二十四悌圖說》,華藏淨宗學會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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