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沒成立可是發生性交卻是法院公認
www.shcstory.com幾年前看過電視新聞報導過﹐ 可是卻沒看過 SHC 的網站。 只能說如果是真的那對我這個歸依多年的弟子真是晴天劈靂。 花了三天的時間研究及收尋資料我認為這件事真實成份居多﹐原因如下﹕
1. 我認為 SHC 沒必要說謊, 著這網站對她沒有任何好處﹗只會敗壞她自己的名聲。 可是如果是真的我認為她真的好勇敢也好偉大﹗因為又有一名被蒙在鼓裡的真佛弟子看到真相了。
2. 她如要錢當初拿師尊要給她的一萬美金就好了。 我看就她的律師費就遠遠超過一萬美金了吧。 我聽說美國律師費是超貴的﹗
3. 師尊跑去閉關時間太湊巧
4. 師尊給一萬合解金
5. 連雷門市偵探都說師尊盧勝彥有犯罪是毫無爭議的
http://www.shcstory.com/Eeastside_journal.html6. 強奸案不成立可是騙色及有發生性交卻是法院公認的
http://www.shcstory.com/result.html7. 已有方晴事件為前歷
我認為師尊如要修雙身法是他的自由﹐可是明妃卻不應該是用騙來的。說清楚講明白﹗不要逃之夭夭﹗更不該欺騙你的弟子及社會大眾說你沒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