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pag大大的指教!!
下篇是弘揚佛陀正法的道場一定會談到的八正道,其中之一為正命,淨命又名『正命』.八正道是世尊講解修習對離生死非常重要的法門,這也是尊從世尊教法的佛教徒所必修的.請注意五邪命的部份.這是佛陀所說的,並不是我講的,您的提醒指正,我會誠心接受的..謝謝!!
五邪命第一條(1)為利養故,詐現奇特.是指包括為了名聞利養說自己有神通或是有異相,異能之類的話.而出書談這些甚至是比光跟弟子信眾講講是嚴重多了.
其他四條請各位自行參酌,至於盧先生有沒有犯五邪命?犯了多少條?看看他的書就可以明瞭.自然是不用我來贅述..
我想說的是,佛法的外道內道並不光是在講宗派之別,當然該道場所傳的法要是有很大的關係沒錯,但主要還是要看學法修行之人的"心".現在身看似在名門正道,但是心卻掉到外道的修行人可是不少.而一些身看似在外道,身口意卻在正道的雖然是不多,可是仍然值得我們尊敬.
但要分別一位善知識是否值得我們去依止,得先要花時間作作功課.並且先以佛陀所宣說的標準去檢視您想要依止的上師或善知識.是否有作到最基本的五戒十善,六波羅蜜,不犯五邪命者等等.如果最基本的都沒作到,不用談菩薩戒或是修密所必須俱足的三昧耶戒.
符合,再過去.否則很容易害人誤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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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能得『淨命』
由於台灣民眾之信仰水平似乎只停留在「人」之崇拜,形成瘋狂之教主祟拜,當迷戀時將教主視為救世之明師,幾乎等同於神;當失和時明師立刻變成詐財之惡棍,是人間之魔鬼。近年來之宗教事件,一再地重演如是之戲碼,所謂教主不是被捧為明師,就是詐財騙子。此種祟拜根本不是宗教,只是世俗的利益結合而已,信任時可以全盤接受,甚至集體獻身;翻臉時則六親不認,彼此相互叫囂。加上傳播媒體之大力報導,台灣宗教似乎成為宗教詐財賊窟。何以故?乃因修道者(包括佛教及其他宗教)不能清心寡欲,往往以『邪緣』活命,無法得『淨命』自居之故。至於學佛修道者云何能得『淨命』?依<佛說除蓋障菩薩所說經>開示:菩薩若修『十種法』者,即得淨命。茲分述之如下:
(一) 遠離諂求利養。云何是菩薩善能遠離諂求利養?謂若菩薩不以利養因緣故而身語心行於諂曲。(1)身不行諂者,菩薩若見施主及助施者,而不故意策發威儀,徐緩安詳舉足進步端審前視,或復起於厭惡而視,或作寂住無發悟視;(2)語不行諂者,菩薩不以利養因緣故發徐緩語、柔軟語、愛樂之語、隨順語;(3)心不行諂者,菩薩若見施主及助施者,以其利養召命之時,而不語現少欲心起貪愛內懷熱惱。
(二) 遠離為利養故矯現其相。云何是善能遠離為利養故矯現其相?謂若菩薩雖為衣服應器病緣醫藥,及餘資具之所逼迫,以虛矯故,終不發言求彼施主及助施者。
(三) 遠離為利養故虛言激誘。云何是善能遠離為利養故虛言激誘?謂若菩薩或見施主及助施者不發是言,某甲施主持如是物惠施於我,而彼以我持戒多聞少欲知足,是故以種種物而特見施我,亦為其起悲愍心作饒益事,攝受於彼而乃受之。
(四) 遠離惡求利養。云何是善能遠離惡求利養?謂若菩薩不為求利養故身心行惡。(1)身行惡者,所謂往來馳走奔競,歷諸艱苦破毀淨戒;(2)心行惡者,為利養故見餘同梵行者得利養已,而於彼所生損害心。
(五) 遠離非法利養。云何是善能遠離非法利養?謂若菩薩不以斗秤而行欺誑,他所委信亦不侵取,復無奸惡積蓄財利。
(六) 遠離不淨利養。云何是善能遠離不淨利養?謂若菩薩於利養中,若窣睹波物若法若僧所有諸物不與不許,菩薩知已悉不受之。
(七) 不耽著利養。云何是不耽著利養?謂若菩薩雖得利養,不為自己之所攝屬,亦不自謂我所富足,復無積聚,時能普施諸餘沙門婆羅門等,及父母親屬朋友知識,或復以時己所受用。
(八) 不染愛利養。云何是不染愛利養?謂若菩薩雖所受用,不生種種染愛之心。
(九) 不為利養故心生熱惱。云何是不為利養故心生熱惱?謂若菩薩或於不得利養之時,心不生苦亦無熱惱,而復於彼施主及助施者,不起嫌惡棄捨之心。
(十) 得如法利養而生喜足。云何是得如法利養而生喜足?謂若菩薩得其如法利養之時,如來許可,諸菩薩眾復不呵責,聖賢稱讚,同梵行者亦不譏毀,如是受已生喜足心。
由此觀之,菩薩若修如是『十種法』者,即得淨命(又名『正命』,為八正道之一)而非邪命。何謂『邪命』?即以不正業維持生命,做不道德之職業,來砧污聖節之生意。大約有『五邪命』者,即:
(1)為利養故,詐現奇特;
(2)為利養故,自說功德;
(3)為利養故,占相吉凶,為人說法;
(4)為利養故,高聲顯威,令人畏敬;
(5)為利養故,稱得功德,以動人心。
今日台灣宗教詐財案,都是眾多新興附佛外道,以如是『邪緣』活命而導致者。
總而言之,台灣眾多新興附佛外道之所以能生存,也是因為我們這個社會近十年來,自從大家樂、六合彩賭風之興起,以及全民性的炒作股票、房地產等,使得國人因此漸漸形成了急功近利以及速成速達之習性。而這些附佛外道,大多以極其迎合現代人心之宣傳行銷方式來傳教。或自稱宗師、無上師、活佛、大禪師‧‧‧等,其本身當然是自稱證悟成佛了,且其佛法上之成就一定超越佛教教主釋迦牟尼佛(此乃為犯『大妄語』戒,必墮落無間地獄);或販賣平安符、蓮座、水晶等等一大堆數萬甚至數十萬之所謂成佛、超拔祖先、消您業障之商品,或假藉神蹟為人靈療、消災解厄,而實則以騙財騙色為主;或在其傳教之場所或其文宣中,一定會有發光照片或其他神蹟靈異照片,此種當然多為人工合成假造或因外行攝影而過度曝光者。由於政府與人民長期以來對這些問題忽視,而引發了一連串宗教事件,帶來了社會動盪不安,甚至動搖國本。是故『正信佛教』之信仰,是很需要佛教徒來護持及推廣,蓋正信宗教能安定社會人心,對台灣功利社會來說,真是太重要了。若欲達到此目的,唯有學佛修道者能以身作則,修如上『十種法』以得『淨命』而遠離『邪命』,方能收事倍功半之效。願與諸仁者共勉之!Monday, January 27,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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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者: 小麥 (2005-09-16 16: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