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leonardoe314a
誰跟你講42巷
你不是自稱[釣魚台之爭]是你洩密搞得
那就從新聞中看 裡面有姓陳女子嗎 自己想想
你不是自稱[釣魚台之爭]是你洩密搞得
那就從新聞中看 裡面有姓陳女子嗎 自己想想
45象不關我的事 46象先再來才有我的事
新聞要能播 那43象 不可說 不就作廢??
裡面有深奧的法律問題 比如 檢察官拿到告訴信
查十幾年查不了 加害人從研究生變大學教授
要的話請寫這件 而且檢察官拿給政治人物
一堆政治人物開始盤算利益起來 算到最後
發現摸魚摸到大白鯊 新聞應該要這樣寫
中間還有人籌拍電影破了產 你說這種人生去哪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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