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kurich
中國(包含大陸、香港、台灣)目前等同於唐朝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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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 kurich
何謂盛世不是由你定義的
而且第44象並沒有說中國是盛世了
只有說九國春
要到第45象才有提到
炎運宏開世界同
何謂炎運???
為何不說水運宏開...或金運宏開?
從今不敢稱雄長...過去百多年...誰稱雄長?
當然是西方列強呀
老子曰
名可名非常名
意思是說價值觀要看時代而定
過去百多年的價值觀是西方人訂的
以後的價值觀會變成由中國人來定
信不信由你
而且第44象並沒有說中國是盛世了
只有說九國春
要到第45象才有提到
炎運宏開世界同
何謂炎運???
為何不說水運宏開...或金運宏開?
從今不敢稱雄長...過去百多年...誰稱雄長?
當然是西方列強呀
老子曰
名可名非常名
意思是說價值觀要看時代而定
過去百多年的價值觀是西方人訂的
以後的價值觀會變成由中國人來定
信不信由你
大唐盛世的社會價值觀--炎運宏開世界同....

圖片:中國評論新聞網
《挾屍要價》真相調查 揭開圖片背後"慘烈"事實
2010年08月20日 20:51 來源:人民網
中國新聞攝影最高榮譽“金鏡頭”獎18日頒出,曾震驚輿論的的照片《挾屍要價》以全票贏得本年度最佳新聞照片獎,此前,這張照片已獲華賽中國作品初評的年度最佳新聞照片獎等幾項大獎。大家在為此照片所揭露的人性黑暗所唏噓時,長江大學黨委宣傳部部長李玉泉17日卻刊文,質疑《挾屍要價》照片真實性。
為了解事實的真相,人民網記者第一時間聯繫了“金鏡頭” 獎的兩位評委,京華時報社圖片總監駱永紅、人民日報攝影部主任李舸以及對事件進行實地調查的記者郝建國,兩位評委均表示在對《挾屍要價》評審之前,評委會已經對圖片拍攝過程以及真實性進行了調查,並未發現任何問題。李舸坦言,此照片可以全票獲獎是因為兩個原因,第一照片很直觀,表達清晰準確,並十分具有衝擊力;第二照片所拍攝的新聞事件本身就具有很強的震撼力,所以得到了評委會一致認可。就李玉泉質疑照片真實一事,李舸表示,質疑必須要有證據,要有確鑿的證據。事發後曾調查採訪此事的記者郝建國稱,自己通過現場的長江大學學生、冬泳愛好者、目擊者等多個資訊源證實,撈屍者“挾屍要價”鐵證如山。
記者仔細察看了長江大學宣傳部部長李玉泉所刊發的文章《“牽屍談價”:不能不說的事實真相》一文和近期的媒體報道,對《挾屍要價》照片的質疑主要集中在四點:
1、媒體解讀:船頭著白色襯衫者與老師、學生牽著屍體談價。
李玉泉質疑:在打撈中,兩條船共同作業,撈到後要迅速地用繩子拴著手或腳,避免再次滑落水中,船太小,在深水處不容易把屍體撈上來,要牽引到岸邊再撈起。著白色襯衫者手牽屍體揮舞手臂是指揮岸上的人們配合將屍體打撈上岸。
記者郝建國調查:圖片定格瞬間畫面是,撈屍者以答應的36000元還沒有全部到位為由“罷工”,一個叫王守海的撈屍者,把打撈上來的方招的遺體用一條繩子綁住右手(圖片上繩子打結很清晰),用另一條帶鐵鉤的繩子鉤住T恤,久久將遺體橫在水中,而不是拖到船上。當時岸上的同學們哭喊著抗議這樣的行為,但王守海擺手不動(請注意王守海的表情和手勢,當時校方答應的36000元尚未全部到手)。王守海等人這樣侮辱英雄遺體,目的是調動岸上老師和同學們憐憫和痛心,以及時拿到他們開出的36000元天價撈屍費。
本網記者:當時,死者方招的右手和T恤已分別被兩條繩子固定,繩子的另一端分別由撈屍者王守海還另一位穿藍色襯衫的男子牽著,完全有條件把遺體拖到船上,是否需要“招呼岸上配合”?。《挾屍要價》引起大家憤怒的是,撈屍者“漫天要價” 和“拿不到錢不撈屍”(學生將撈屍者誤解為“見死不救”,當地警方調查的結論是“中斷打撈”)。
2、圖片解讀:船頭著白色襯衫的撈屍人姓陳
李玉泉質疑:據有人證實,這名撈屍人不姓陳,而是叫王守海。
記者郝建國調查:王守海,湖北公安縣農民,受雇于撈屍頭子陳波,先前的報道曾誤為“陳某”,後《華商報》予以及時糾正。
荊州市人民政府:“荊州市八淩打撈有限公司”的陳波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將其治安拘留,拘留時間是15天,並處1000元罰款。
本網記者:陳波已經被公安機關拘留,如果是像李玉泉說的那樣,陳波為何被拘?
3:圖片解讀:打撈者漫天要價
李玉泉質疑:漁民陳凱說“撈到人,我們每船每次能得500元,撈不到就是200元,甚至有時給包煙。”可見 ,如果談價,也不是由船上從事打撈的這些人。老人在寶塔灣賣魚。他被人打了三個耳光,腰上踹了一腳。“無數的磚頭瓦礫向我扔來,幾百人圍過來,他們大聲指責謾罵,有人喊打死他,打死他,這個沒良心的老東西,見死不救的畜生。”最後,船被砸了,漁網也被燒了。
記者郝建國調查:本人通過現場長江大學的學生、冬泳愛好者、目擊者(照片《挾屍要價》拍攝者張軼)了解到的事實是:撈屍者趕到現場後,不問英雄的死活,不顧現場師生的感受,趁火打劫,開口就要錢,稱撈一具遺體12000元,錢不到位不撈。漁民的船在10月29日後受到岸上群眾的攻擊是事實,但此時《挾屍要價》還未發表(該照片首發于《華商報》11月3日)。
荊州市人民政府:長江大學與荊州市八淩打撈有限公司打撈屍體的協議係民事行為,但其八淩公司打撈過程中的言行明顯違背社會公德。雖屍體打撈價格不在物價部門定價範圍之列,但八淩公司明知溺水學生係見義勇為遇難而不及時打撈,特別是因打撈資金未籌集到位時,數次中斷打撈,明顯違背社會公德。
4、有媒體質疑,懷疑獲獎人為“張軼”是假名,就此事記者採訪了解確認張軼是真名。張軼拍攝這張照片後,他所供職的《江漢商報》由於種種考慮並未刊發,張軼以個人的名義在《華商報》首發該照片,署名“真真”,以目擊者身份署名。後因屢獲大獎,記者張軼身份被迫公開,現由於在當地壓力過大已離開荊州。
(責任編輯: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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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年成大錯
二千同人休作走
中中甲子百年盡
無惡不作、傷天害理、鑄成大錯、惡貫滿盈
華夏崛起 另有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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