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刑沖會合解法
原文:
刑者,三刑也,子卯巳申之類是也。沖者,六沖也,子午卯酉之類是也,會者,三會也,申子辰之類是也。合者,六合也,子與丑合之類是也。此皆以地支宮分而言,系對射之意也。三方為會,朋友之意也。並對為合,比鄰之意也。至於三刑取義,姑且闕疑,雖不知其所以然,於命理亦無害也。
評註:
三刑者,謂子卯相刑,寅巳申相刑、丑戌未相刑、辰午酉亥自刑。刑者,數之極也也滿招損之意。《陰符經》云:三刑生於三會,猶六害之生於六合也。申子辰三合,與巳午未方相比,則巳刑寅,午見午自刑,戌刑未。巳酉丑三合,與申酉戌方相比,則巳刑申,酉見酉自刑,丑刑戌。亥卯未三合,與亥子丑方相比,則亥見亥自刑,未弄丑。各家解釋不一,以此說為最確當也。
六沖者,本宮之對,如子之與午、丑之與未、卯辰之與酉戌、寅巳之與申亥是也。天干遇七則為煞,地支遇七則為沖。沖者剋也。
六合者,子與丑合之類,乃日纏與月建相合也。日纏右轉,月建左旋,順逆相值,而生六合也。
三合者,以四正為主。四正者,子午卯酉即坎離震兌也。四隅之支,從四正以立局,木生於亥,旺於卯,墓於未,故亥卯未會木局。火生於寅,旺於午墓於戌,故寅午戌會火局。金生於巳,旺於酉,墓於丑,故巳酉丑會金局。水生於申,旺於子,墓於辰,故申子辰會水局。
三刑、六沖、六害、五合、六合、三合,其中刑與害關係較淺。天干五合,地支六合、三合以及六沖,關係極重。八字變化,胥出於此,茲更詳之。三合以三支全為成局。倘僅寅午或午戌為半火局,申子或子辰為半為水局。若單是寅戌或申辰,則不成局。蓋三合以四正為主也。若支寅戌而干丙丁,支申辰而干壬癸,則仍可成局,丙丁即午,壬癸即子也。又寅戌會,無午而有巳,申辰會,無子而有亥,亦有會合之意。蓋巳為火之祿,亥為水之祿,與午子相去一間耳。金木可以類推。此為會局之變例。又甲子、己丑為天地合,蓋以甲己合、子丑合也。而丙申、辛卯,亦可謂為天地合,蓋申即庚,卯即乙,乙庚合也。又如甲午、壬午,午中藏己,可與甲合,午中藏丁,可與壬合。辛巳、癸巳,巳中藏丙戊,可與辛癸合,是為上下相合也。又如辛亥月丁巳日,亥中之壬,可以合丁,巳中之丙,可以合辛。此為交互相合也。凡此為六合之變例。
注:此段文字大概不差,學八字都曉得:天戰猶尚可,地戰急如火。把八字干支會合刑沖理清,是基本條件,才能登堂入室。尤其是地支,錯綜復雜,變化多端,絕不是三言兩語,幾個命例就能說得清楚的,學者宜多看現代人的命例,多驗證,才能釐清對錯。
原文:
八字支中,刑沖俱非美事,而三合六合,可以解之。假如甲生酉月,逢卯則沖,而或支中有戌,則卯與戌合而不沖;有辰,則酉與辰合而不沖;有亥與未,則卯與亥未會而不沖;有巳與丑,則酉與巳丑會而不沖。是會合可以解沖也。又如丙生子月,逢卯則刑,而或支中有戌,則與戌合而不刑;有丑,則子與丑合而不刑;有亥與未,則卯與亥未會而不刑;有申與辰,則子與申辰會而不刑。是會合可以解刑也。
評註:
會合可以解刑沖,刑沖亦可以解會合。此須看地位與性質之如何而定,有沖之無力,沖如不沖者,法至活變,無一定之方式也。又沖者,剋也,貼近為剋,遙動為沖,如年支與時支之沖是也。舉例如下:
甲庚壬壬
申辰子午
此陝西主席邵力子之造。因申子辰之會,而解子午之沖也。
申子辰會水局,仍不能消除地支水火相戰的局面,子午之沖仍在。午火不敵子水。
丁癸己丁
巳卯酉巳
此浙江督軍楊善德之造。因卯酉之沖,而解巳酉之會也。
卯酉之沖可以解巳酉之會,同樣的 巳酉之會也可以解卯酉之沖,所以 卯酉沖、巳酉會 各自存在。
丙乙辛戊
戌卯酉午
此陸榮廷之造。因卯戌之合,而解卯酉之沖也。
卯戌合可解卯酉沖,同樣的 卯酉沖也可以解卯戌合,只是 午火剋酉金,卯酉的沖力,小於卯戌的合力。
丙丙丙甲
申寅子子
此浙江鹽商周湘舲造。因寅申之沖,而解子申之會也。
子申相隔,本就難會,此命寅申沖成立。申金不敵寅木。
原文:
刑者,三刑也,子卯巳申之類是也。沖者,六沖也,子午卯酉之類是也,會者,三會也,申子辰之類是也。合者,六合也,子與丑合之類是也。此皆以地支宮分而言,系對射之意也。三方為會,朋友之意也。並對為合,比鄰之意也。至於三刑取義,姑且闕疑,雖不知其所以然,於命理亦無害也。
評註:
三刑者,謂子卯相刑,寅巳申相刑、丑戌未相刑、辰午酉亥自刑。刑者,數之極也也滿招損之意。《陰符經》云:三刑生於三會,猶六害之生於六合也。申子辰三合,與巳午未方相比,則巳刑寅,午見午自刑,戌刑未。巳酉丑三合,與申酉戌方相比,則巳刑申,酉見酉自刑,丑刑戌。亥卯未三合,與亥子丑方相比,則亥見亥自刑,未弄丑。各家解釋不一,以此說為最確當也。
六沖者,本宮之對,如子之與午、丑之與未、卯辰之與酉戌、寅巳之與申亥是也。天干遇七則為煞,地支遇七則為沖。沖者剋也。
六合者,子與丑合之類,乃日纏與月建相合也。日纏右轉,月建左旋,順逆相值,而生六合也。
三合者,以四正為主。四正者,子午卯酉即坎離震兌也。四隅之支,從四正以立局,木生於亥,旺於卯,墓於未,故亥卯未會木局。火生於寅,旺於午墓於戌,故寅午戌會火局。金生於巳,旺於酉,墓於丑,故巳酉丑會金局。水生於申,旺於子,墓於辰,故申子辰會水局。
三刑、六沖、六害、五合、六合、三合,其中刑與害關係較淺。天干五合,地支六合、三合以及六沖,關係極重。八字變化,胥出於此,茲更詳之。三合以三支全為成局。倘僅寅午或午戌為半火局,申子或子辰為半為水局。若單是寅戌或申辰,則不成局。蓋三合以四正為主也。若支寅戌而干丙丁,支申辰而干壬癸,則仍可成局,丙丁即午,壬癸即子也。又寅戌會,無午而有巳,申辰會,無子而有亥,亦有會合之意。蓋巳為火之祿,亥為水之祿,與午子相去一間耳。金木可以類推。此為會局之變例。又甲子、己丑為天地合,蓋以甲己合、子丑合也。而丙申、辛卯,亦可謂為天地合,蓋申即庚,卯即乙,乙庚合也。又如甲午、壬午,午中藏己,可與甲合,午中藏丁,可與壬合。辛巳、癸巳,巳中藏丙戊,可與辛癸合,是為上下相合也。又如辛亥月丁巳日,亥中之壬,可以合丁,巳中之丙,可以合辛。此為交互相合也。凡此為六合之變例。
注:此段文字大概不差,學八字都曉得:天戰猶尚可,地戰急如火。把八字干支會合刑沖理清,是基本條件,才能登堂入室。尤其是地支,錯綜復雜,變化多端,絕不是三言兩語,幾個命例就能說得清楚的,學者宜多看現代人的命例,多驗證,才能釐清對錯。
原文:
八字支中,刑沖俱非美事,而三合六合,可以解之。假如甲生酉月,逢卯則沖,而或支中有戌,則卯與戌合而不沖;有辰,則酉與辰合而不沖;有亥與未,則卯與亥未會而不沖;有巳與丑,則酉與巳丑會而不沖。是會合可以解沖也。又如丙生子月,逢卯則刑,而或支中有戌,則與戌合而不刑;有丑,則子與丑合而不刑;有亥與未,則卯與亥未會而不刑;有申與辰,則子與申辰會而不刑。是會合可以解刑也。
評註:
會合可以解刑沖,刑沖亦可以解會合。此須看地位與性質之如何而定,有沖之無力,沖如不沖者,法至活變,無一定之方式也。又沖者,剋也,貼近為剋,遙動為沖,如年支與時支之沖是也。舉例如下:
甲庚壬壬
申辰子午
此陝西主席邵力子之造。因申子辰之會,而解子午之沖也。
申子辰會水局,仍不能消除地支水火相戰的局面,子午之沖仍在。午火不敵子水。
丁癸己丁
巳卯酉巳
此浙江督軍楊善德之造。因卯酉之沖,而解巳酉之會也。
卯酉之沖可以解巳酉之會,同樣的 巳酉之會也可以解卯酉之沖,所以 卯酉沖、巳酉會 各自存在。
丙乙辛戊
戌卯酉午
此陸榮廷之造。因卯戌之合,而解卯酉之沖也。
卯戌合可解卯酉沖,同樣的 卯酉沖也可以解卯戌合,只是 午火剋酉金,卯酉的沖力,小於卯戌的合力。
丙丙丙甲
申寅子子
此浙江鹽商周湘舲造。因寅申之沖,而解子申之會也。
子申相隔,本就難會,此命寅申沖成立。申金不敵寅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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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然 率直 隨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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