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 法》
“直方大”是「幾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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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著名易學家李光地,曾以幾何學的線、面、體來解釋“直方大”,他說:“數學有所謂線、面、體者,非線之直,不能成面之方;因面之方而積之,則能成體之大矣。”(《周易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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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辛齋《易數偶得》說到:
人第知一二三四之為數,而不知善惡是非之亦為數也;人第知加減乘除之為數,而不知進退往來之亦為數也;數以紀事,亦以紀物,物生無盡,事變無窮,惟數足以齊之壹之;易之有象,以表數也;象之有辭,以演數也;乾坤坎離震巽艮兌,亦代數之符號,與幾何之甲乙丙丁亦相類耳;惟幾何只言數始於形,形則點線面體足以概之,故紀以甲乙丙丁等字,已足資辨識,而易數則根於心,心生象,有理有氣,非特表其數之多寡,象之繁簡而已;而吉凶情偽醇漓善惡,莫不奇偶陰陽而判別之。(杭辛齋《易數偶得》卷一,p4。)
Amychen大 提出:“直方大”是「幾何學」?
在討論之先,想藉《黃帝四經》中的〈經法〉一書資料作引言。
《黃帝四經》又稱《黃帝書》,1973年在長沙馬王堆出土,共有四篇:〈經法〉、〈十大經〉、〈稱〉和〈道原〉。
〈經法〉
道法、國次、君正、六分、四度、論、亡論、論約、名理
〈十大經〉
立命、觀、五正、果童、正亂、姓爭、雌雄節、兵容、成法、三禁、本伐、前道、行守、舜道、名刑
〈稱〉
〈道原〉
《經法》一書的首章為「道法」,一開始即言「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繩,
而明曲直者也」,又說「稱以權衡,參以天當,天下有事,必有巧驗」。
《經法.道法》
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繩,而明曲直者也。故執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廢也。故能自引以繩,然後見知天下而不惑矣。
虛無形,其寂冥冥,萬物之所從生。生有害,曰欲,曰不知足。生必動,動有害,曰不時,曰時而背。動有事,事有害,曰逆,曰不稱,不知所為用。事必有言,言有害,曰不信,曰不知畏人,曰自誣,曰虛誇,以不足為有餘。
故同出冥冥,或以死,或以生;或以敗,或以成。禍福同道,莫知其所從生。見知之道,唯虛無有;虛無有,秋毫成之,必有形名;形名立,則黑白之分已。故執道者之觀於天下也,無執也,無處也,無為也,無私也。是故天下有事,無不自為形聲號矣。形名已立,聲號已建,則無所逃跡匿正矣。
公者明,至明者有功。至正者靜,至靜者聖。無私者智,至智者為天下稽。稱以權衡,參以天當,天下有事,必有巧驗。事如直木,多如倉粟。斗石已具,尺寸已陳,則無所逃其神。故曰:度量已具,則治而制之矣。絕而復屬,亡而復存,孰知其神。死而復生,以禍為福,孰知其極。反索之無形,故知禍福之所從生。應化之道,平衡而止。輕重不稱,是謂失道。□□天地有恒常,萬民有恒事,貴賤有恒位,畜臣有恒道,使民有恒度。天地之恒常,四時、晦明、生殺、柔剛。萬民之恒事,男農、女工。貴之恒位,賢不肖不相放。畜臣之恒道,任能毋過其所長。使民之恒度,去私而立公。變恒過度,以奇相禦。正奇有立,而名形弗去。凡事無小大,物自為舍。逆順死生,物自為名。名形已定,物自為正。
故唯執道者能上明於天之反,而中達君臣之半,密察於萬物之所終始,而弗為主。故能至素至精,浩彌無形,然後可以為天下正。
《經法》一書的第五章為「四度」,這一章則是說:
「規之內曰圓,矩之內曰方,懸之下曰正,水之上曰平;尺寸之度曰大小短長,權衡之稱曰輕重不爽,斗石之量曰少多有數,繩墨之立曰曲直有度。八度者,用之稽也。日月星辰之期,四時之度,動靜之立,外內之處,天之稽也。高下不蔽其形,美惡不匿其情,地之稽也。君臣不失其位,士不失其處,任能毋過其所長,去私而立公,人之稽也。美惡有名,逆順有形,情偽有實,王公執之以為天下正。」待 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