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休「卦氣說」(五)
「正月」與人道的確立
在《春秋》「元年春王正月」中,「王」是指魯公,他沒有王者的身份,僅是魯國諸侯。《公羊傳》云:「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何休注曰:「君之始年,君,魯侯隱公也。」在何休的天道思想中,由於只有王者才符合「繼天奉元,養成萬物」的資格,效法由「春」所表現出來的天道表徵,於是,何休便假託文王之名,把「王」解釋為文王。《公羊傳》云:「王者孰謂?謂文王也。」何休注曰:「以上繫『王』於『春』,知謂文王也。文王,周始受命之王,天之所命,故上繫天端,方陳受命,制正月,故假以為王法。」文王是周代開國君主,為天命所歸,故能上繫於「春」;當「王」取得王者身份後,首要的任務是制定正月,作為王者受命改制的天道根據。
根據何休的「新王改制」說,新王受命即位後,為了昭明受命於天,不是繼位於人,便必須改革前朝制度,包括遷徙京師,修改車馬服色、旌旗名號、禮樂器具、宗廟祭物和兵甲等禮儀制度。何休認為一切改革必須等待正月制定以後才可以頒授。《公羊傳》云:「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何休注曰:
以上繫於王,知王者受命,布政施教,所制月也。王者受命,必徙居處,改正朔,易服色,殊徽號,變犧牲,異器械,明受之於天,不受之於人……夫王者,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於天下,自公侯至於庶人,自山川至於草木、昆蟲莫不一一繫於正月,故云:「政教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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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漢代,經儒普遍認為萬物萌生是陰陽交接的結果。《春秋繁露.順命》曰:「獨陰不生,獨陽不生。」又《春秋繁露.基義》曰:「物莫無合,而合各有陰陽,陽兼于陰,陰兼于陽。」這說明陰陽合和是萬物生成的基本條件。《淮南子.天文訓》曰:「一而不生,故分而為陰陽,陰陽合和而萬物生。」此外,《春秋緯》和《白虎通》都指出春是陰陽交接,萬物萌生的時份。《春秋緯.元命苞》曰:「春者神明推移,精華結紐。」注曰:「神明,猶陰陽也,相推移使物精華結成。紐,結要也。」陰陽交合,遂使萬物生成。《春秋緯.元命苞》曰:「春氣明達,六合俱生。萬物應節,五行并起,各以名利。」注曰:「自六合俱生,以通五行,各有陰陽交合,故能然也。」《白虎通.嫁娶以春》曰:「春者,天地交通,萬物始生,陰陽交接之時也。」一歲之中,春是陰陽合和的時份,也是萬物萌生的天道法象。再者,《白虎通.封禪篇》曰:「天下太平,符瑞所以來至者,以為王者承天統理,調和陰陽,陰陽和,萬物序,休氣充塞,故符瑞並臻,皆應德而至。」東漢白虎觀經儒與章帝「講議《五經》同異」時,皆認為王者承受天命治理天下,有調和陰陽的職分,相信只有陰陽調和,萬物才生成有序。可見,這本來便是東漢諸儒的普遍說法。
這樣看來,陰陽交接是萬物萌生的時份,是以王者欲要「繼天奉元,養成萬物」,便要法取陰陽合和中所見的物候變化,並據此頒令制法,改革政制。這是何休以三代改制以「物見」、「物牙」和「物萌」作為天道法象的原因。不過,何休指出只有正月才是萬物萌生的月份,而三代也只能在正月法天改制,由此顯示出陰陽交接的時份已由春三月收窄至正月。《禮記.月令》指出正月「天氣下降,地氣上騰,天地和同,草木萌動。」這可以是何休提出王者於正月改制的濫觴。但是,「卦氣說」中的「十二消息卦」說和「七十二候」說,就更能為何休在正月與陰陽交接的配合上提供一個更具系統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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