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休「卦氣說」(二)
《漢書.律歷志》記載劉歆曰:
經元一以統始,《易》太極之首也。《春秋》二以目歲,《易》兩儀之中也:於春每月書王,《易》三極之統也;於四時雖亡事必書時月,《易》四象之節也;時月以建分至啟閉之分,《易》八卦之位也;象事成敗,《易》吉凶之效也;朝聘會盟,《易》大業之本也。故《易》與《春秋》,天、人之道也。
《周易》「著天地陰陽四時五行」,與《春秋》分屬天、人二道,惟彼此有湊合相通之處。在此,劉歆指出有七方面:
其一,《春秋》「元年」著明國君一統的端始,其義相當於太極,作為天地萬物 生成的根本。
其二,《春秋》以「春」、「秋」為一年記時的綱紀。若以陰陽消息而言,春置陰退陽長之中,為「陽中」;秋置陽退陰長之中,為「陰中」。孟康注曰:「春為陽中,萬物以生;秋為陰中,萬物以成。」因太極衍生兩儀,而兩儀分屬陰陽,故春、秋 除了用作記時外,又分別置於《周易》兩儀之中,即「陽中」和 「陰中」。
其三,《春秋》書例每於春時書「王」。《周易.繫辭上傳》云:「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意思是六爻分掌天、地、人三道,以王者貫通統合之。《春秋繁露.王道貫三》云:「取天地與人之中以為貫而參通,非王者孰能當是?」(明陽案:同人《彖辭》曰:「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其四,《春秋》無事記載,仍然著出四時首月。虞翻注曰:「四象,四時也。」根據漢代的「卦氣說」來看,四正卦分配四時,即是震象春、離象夏、兌象秋、坎象冬,是以《周易》四卦象通《春秋》四時。
其五,《春秋》四時又可以分為二分、二至、二啟、二閉八個時令。杜預注《左傳.僖公五年》曰:「分,春秋分;至,冬夏至也;啟,立春、立夏;閉,立秋,立冬。」這相當於《周易》四象衍生出八卦方位。
其六,《春秋》說明人事成敗關鍵的因由,而《周易》則有預測人事吉凶的功效,兩者作用相同。
其七,《春秋》多記錄諸侯朝聘會盟等功業,而《周易》是功成立業的基本原理。
以上,劉歆不但通過《春秋》和《周易》的會通之處,論述出天人之間的緊密聯繫,也為探討天道與人道的契合提供了線索,反映出「王」是貫通天、人之間的重要樞紐。本來,《春秋》中的「元年」、「春」、「正月」只是用來表示魯公即位的時間,但是,在漢代「卦氣說」的思想框架中,「元」被視為天道的根本,是元氣的所在;「春」作為天道的表徵,是四時生養之首;而「正月」則是陰陽相交的時份,王者於此時可頒布政令。何休在訓釋《春秋》「元年春王正月」中,正好體現出以上所述的天道面貌,並使餘下的「王」作為法取天道,頒授人道的中介。這除了顯示出《公羊》學的《易》學詮釋外,也滲透著何休在《春秋公羊解詁》中的「卦氣」思想。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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