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悟”這個點之前,修行覺知的人往往進入一個誤區,就是:覺知和所覺之物是“對立”的。例如,覺知念頭——未悟之前的修行者,常常把覺知比作貓,把念頭比作老鼠。說喂貓是為了捉鼠,或用貓看鼠,鼠出即抓。這種見地陷入了二法,不是佛法,因為佛法是不二法。覺者必須是一,不能是二,若陷二中,即入迷中。迷中修行,即是迷修。迷修之修,難到彼岸。事實上,覺知不是貓,念頭也不是老鼠。覺知僅僅是光,除了是光,它什麼也不是——它是非光之光。修持覺知,是一個從油燈光到太陽光的過程。
不管怎樣,覺知是生命裡的重要“存在”。唯一永存不死的存在。它是生命不滅的本質。我們必須找到它,使用它,被它使用,否則,我們並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醒著的人、活著的人。覺知悟前用它,悟後它還在繼續使用;覺知迷時它存在,醒時它還存在。它是生命存在的不變的背景。我們必須深刻的認識覺知,用它、被用——直到以“它”而活著。
前一個議題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