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古以農立國,農民耕作的進度與生活的作息往往依天時為準,因此有
曆法的制定。歷朝歷代的帝王,尤其是開國之君,登基之後都要宣佈「改正朔」
──「正」是指正月,為一年之始;「朔」是指初一,為一月之始──也就是要制訂
新曆法。據統計,自古代以至民國,中國人所制訂的曆法有104部之多。其中最早見諸史
籍的是所謂「古六曆」,即黃帝曆、顓頊曆、夏曆、殷曆、周曆、魯曆。其中黃帝曆、
周曆、魯曆三種曆法是以子建月,也就是以仲冬月(陰曆十一月)為一年的開始。
顓頊時曆法以亥建月,即以孟冬月(陰曆十月)為一年的開始。夏朝曆法以寅建月,
也就是以孟春月(陰曆正月)為一年的開始。殷朝曆法以丑建月,也就是以季冬月
(陰曆十二月)為一年的開始。到了漢武帝時,已出現了曆法與天象不符的偏差,
因此武帝下令司馬遷、落下閎、鄧平等人改秦「顓頊曆」,另訂「太初曆」,
仍以夏曆的孟春之月為歲首,並將廿四節氣列入曆法。
這套曆法一直沿用了兩千多年,民國以後,才改用陽曆。
我認為就是改朝換代後 因為改正朔
才改成歲首為寅,然後因年代久遠,大家習以為常,
連術數推命的起盤方式,也就順應寅月為歲首並更換年柱。
因為漢初的曆法,仍延襲秦朝,歲首為十月,年末置閏。
直至漢武帝命人修改曆法,頒布太初曆後,才改正月為歲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