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7,7.
calab大大您所有的立論全建立於[排斗數盤的年月日時都必須與天體運行]有關
上面.
年:立春分,道理何在?春天為四季之始,正月建寅,寅月始於立春,都對,但精確的說
應是丑月中氣大寒才是一年之始,因為大寒氣,太陽始入黃道子宮,水瓶座,古有交
氣以次月算之說,丑月中氣後算寅月,寅為四季之首,故以寅分年誰曰不宜?冬至
子月中氣,太陽入黃道丑宮,不宜以此分年.但是紫微斗數應以陰曆正月初一日子
時分年,理由很簡單,陰曆的年月日時是一個系統,由年定月,由月定日,由日定時,
環環相扣,不可任意割裂,來個移花接木,八字固然以立春分年為是,當然可以節分月,
日之始於子時亦是,但八字完全不靠陰曆的年月日時(指將數字直接套入運算)來
決定,斗數就不同了,年月日時,全部用到陰曆的數字(年用干支), 如懷疑年干支嗎?
年與月,日,既然不可單獨存在,怎可將某年的正月初一,忽然變成了節氣年上一年
的十二(丑)月初一了,或下一年的正月(寅)初一了,況且陰曆年縱有長短(354,355,
384,385),但那是調整日行,月行不齊之所需,235個月中有228個月都是一年十二
個陰曆月,更重要的是每個月均遵行凡某月必有某氣之定理,紫微是命理,是玄學
,也有一些創造性的模糊在內,人要以玄數擬天推命,有時也無法放諸四海而皆準,
用之千古而不移之效,執一而忽十,想要重建斗數創立原理,如不能客觀看事推理,
就會流於武斷而到[一著錯滿盤輸]的境地,不是很可惜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