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的基本結構是八卦,八卦結構組成了《周易》的基本宇宙圖式。而人體雖小,卻是一個小宇宙。且《易》之為象,源於“近取諸身,遠取諸物。”(《繫辭下傳》)陰陽在人體上有其影像,八卦在人體上亦有其影像。《說卦傳》曰:“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兌為口。”張介賓在《醫易義》中解釋說:“以形體言之,則乾為首,陽尊居上也;坤為腹,陰廣容物也;坎為耳,陽聰於內也;離為目,陰明在外也;兌為口,折開於上也,巽為股,兩垂於下也;艮為手,陽居於前也;震為足,剛動於下也。”人體器官不僅與八卦有著一一對應的關係,而且這些器官本身具有著不同的陰陽屬性。既然是人體器官,而人體本身是各個器官組成的整體,所以不同器官之間並不是各自獨立的,而是相互發生作用、相互影響的。而這種影響,正是通過陰陽兩種力量、兩種勢力的交感流變而發生和實現的。
八卦不僅體現為人體外在之形,而且體現為人體內在之生理機能,即所謂的“脈”。清代馮道立在《周易三極圖貫》貞集上“八卦近取諸身”條中說:“《易》云近取諸身,如《說卦》乾首坤腹等是,然人身一小天地,豈止在外形體哉……人身有督脈由陽道,有任脈由陰道。任督二脈即人身之乾坤,亦即九一二數相表裏。內而臟腑行於手者六,行於足者六,即乾坤外有六子。九一外有二八(三七)、四六之數也……由此觀之,任督二脈乃人身天地定位,肺、脾、大腸、胃乃人身山澤通氣,心、腎、小腸、膀胱乃人身水火不相射,心包絡、三焦、肝、膽乃人身雷風相搏,人身與造化相符如此。理較通卦驗二十四氣應二十四脈更為得當。”人之形體,有陰有陽,人之脈象,亦有陰有陽。《黃帝內經》曰:“脈有陰陽,知陽者知陰,知陰者知陽。”(《素問‧陰陽別論》)“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審其陰陽,發別柔剛,陽病治陰,陰病治陽,定其血脈,各守其鄉。”(《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具體而言,脈象之浮、數、滑、實者,屬陽脈;而沉、遲、澀、虛者,屬陰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