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乃哥
我認為不會到修憲,原因有二:
1.修憲必須以公投為之,但是公投必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增修條文位階等同憲法,修憲困難度太高,不可能。
2.如果可以修憲,那罷免12位藍委更快。如果罷免12位藍委都做不到,想要修憲,也是不可能的。
執政黨是人民發洩的對象,加上綠色利萎人數比較少,先大罷免15/51後接著罷免總統最快,用不著修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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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實觀照:不帶預設立場地去傾聽,爬梳人事物的脈絡覺察真相
預設立場就是一個人的偏好和信仰,無法改變它的溝通終將無效
如實觀照:不帶預設立場地去傾聽,爬梳人事物的脈絡覺察真相
預設立場就是一個人的偏好和信仰,無法改變它的溝通終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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