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提議?連署?傻傻分不清楚 #2247548 - 2025-01-20 13:46:26 依法不依人 三陽開泰 註冊: 2019-06-17 文章數: 3401 來自: 台灣 張貼者: kit13所以吵到最後很可能是,只要罷免投票日在當選滿一年後就行了,其他無所謂。完全錯誤,公職人員選罷法有規定選委會查對提議人名冊和連署人名冊的法定期間,違反法定期間等同違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實觀照:不帶預設立場地去傾聽,爬梳人事物的脈絡覺察真相預設立場就是一個人的偏好和信仰,無法改變它的溝通終將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