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天醫
張貼者: 君無邪
如果大法官結論死刑是違憲的.那我們人民應該推動修
憲.使死刑不違憲.並廢除大法官制度/
民意多數認為不需要廢死的.
大法官區區十幾人就能跟多數民意對著斡.
那民主制度有何用..跟獨裁有何兩樣.
所以廢掉大法官制度是剛好而已..
您的說法竟然跟我所想100%一致。我們心有靈犀啊!
廢死的問題很好解決啦:若甲殺了乙的家人,因為廢死所以乙可以發動私刑反殺甲,乙也不會被判死,所以等同鼓勵私刑正義
國家契約論說的是國家這個抽象單位沒權力剝奪人民的生命權,但人民可互相剝奪,不然殺人者為何可以殺其它人而不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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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實觀照:不帶預設立場地去傾聽,爬梳人事物的脈絡覺察真相
預設立場就是一個人的偏好和信仰,無法改變它的溝通終將無效
如實觀照:不帶預設立場地去傾聽,爬梳人事物的脈絡覺察真相
預設立場就是一個人的偏好和信仰,無法改變它的溝通終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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