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rblin
你們講的都很有道理,民意的確很重要。這樣的話,以後司法相關制度全都可以廢了,誰該判死,誰該終身監禁,誰該判五年、十年…全民公審一下,民意表決就好,然後該死的死,該終身監禁的終身監禁,該關多久的關多久…這樣我們就不用花太多納稅錢養那麼多法官、檢察官…還害他們因為案件太多而過勞,也是不錯的。大家說好不好啊?!
國民法官(陪審制)只能表決Yes or No(和公投一樣只能投是非題)刑度還是由法官決定的
如果是有給判決權的參審制,人民代表的比例不到1/3,壓倒性的多數票還是掌握在專家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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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實觀照:不帶預設立場地去傾聽,爬梳人事物的脈絡覺察真相
預設立場就是一個人的偏好和信仰,無法改變它的溝通終將無效
如實觀照:不帶預設立場地去傾聽,爬梳人事物的脈絡覺察真相
預設立場就是一個人的偏好和信仰,無法改變它的溝通終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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