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Herkules
張貼者: 依法不依人
觀念正確。若死刑不合法,則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等刑罰皆不合法。所以死刑廢除後無期徒刑也得一併廢除,殺人無罪指日可待
搞不懂你這種推論法,以你的推法,現今肉刑不合法,為何死刑就能合法?
顯然這是不相干的事物!
現行法律的基本邏輯大部分來自於國家契約論:人民捨棄部分自由換取國家給予權利保障
法律只能限制人民的"部分自由",死刑、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都是剝奪"全部自由"
肉刑反而更符合國家契約論。那為何肉刑都被廢除了,剝奪全部權利的刑罰卻還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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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實觀照:不帶預設立場地去傾聽,爬梳人事物的脈絡覺察真相
預設立場就是一個人的偏好和信仰,無法改變它的溝通終將無效
如實觀照:不帶預設立場地去傾聽,爬梳人事物的脈絡覺察真相
預設立場就是一個人的偏好和信仰,無法改變它的溝通終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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