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廿廿
張貼者: Herk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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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承認沒有違法,那我們難得有共識!
違反前提與原則沒有「合法性」問題,只有「正當性」的問題,「正當性」的問題只能用公理自在人心來解決沒錯,但是如果因此就要學法西斯拔管,那就違反大學自治的民主「原則」,也難杜悠悠之口!
你的法律常識如此淺薄,套句你的話⋯⋯不讀書真可怕,不讀書又大言不慚,更可怕!
以謾罵代替說理,也不失為兔脫的好計!
只是平日以巧言故弄玄虛,肚裡有多少貨,終是無所掩藏
你是在說你自己吧!
還有,先去修法學概論以及英國歷史,我只是不想出手讓你難堪而已。
既然你「不想出手」只剩謾罵,罵來罵去大家都變成噹哥,也沒多大意思,
況且命理版談政治,套句柯P常講的話:怪怪的!
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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