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廿廿
張貼者: Herkules
你也知道,我也知道,大家都知道管為什麼上不了任,雄辯滔滔,強為之辭,只顯心虛
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
人若心中已有偏見,怎麼可能看見真相。
臺大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第九條規定如下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本會確認後,解除其職務:
(1).
因故無法參與遴選作業。
(2).
與候選人有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
(3).
有學位論文指導之師生關係。
本會委員有前項不得擔任委員之事由而繼續擔任,或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候選人得向本會舉其原因及事實,經本會議決後,解除委員職務。』
網友們99.99% 都不是台大教ㄕㄡˋ, 倒是很喜歡腦補身為教授應該怎麼制定
遴選辦法. 遴選辦法都已經經過台大校務會議通過, 教育部代表也與會.
要罵台大校務會議太懶散嗎? 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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