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與卜筮
徐威雄博士《先秦儒學與易關係之研究》一文,對“教”、“學”有如下的說法:
「......古代小學“數”教育應包括一些基本的八卦與籌數,我們單看“教”與“學”二字,便足以推測其事。例如方述鑫從文字學角度來剖析說:“古教、學一字。甲骨金文皆從爻。爻者,算籌之象。古以籌算教學,字形蓋象以算籌教於屋內之形,從臼者象手執算籌,從子者乃教之對象也。”指出了教與學字形皆從爻,實與占筮筮有關,可知此乃古代教育的重要部分,詹鄞鑫也曾對這二字作更加詳細而具體的說明,引述如下:
“教”字上面是個“爻”字。根據上節的介紹,我們知道“爻”字像用算策擺成的兩個“五”字。這個“爻”字正是卦爻的“爻”,既表示古代的算術演算,也代表了古代的八卦演算。下面一個“教”字的的兩旁是 “臼”字,表示人的兩手在演算蓍策。“教”字下方是“子”字,代表站在邊上學習演算的小孩;旁邊的反文旁“攵”象手持教鞭督促學生學習演算。這些偏旁合起來,就構成老師師教學生演算算術或八卦的景象,表達了“教”的意思。“學”字起初寫作“ ”,中間的是“五五六”三個用蓍策擺成的數位,根據上節的介紹,這三個數正好構成一個單卦,即巽卦的原始模樣;旁邊的兩手表示學習演算;金文的寫法又在下邊加一個“子”,表示小孩在學習。合起來就構成學生學習演算算術或八卦,表達了“學”的意思。」(參:詹鄞鑫教授《八卦與占筮破解──探索一種數術文化》一文)
「詹氏已將“教”“學”的字源解釋得非常生動清楚。這裏僅補充一點,“學”或“教”字中的“子”明確是個小孩子,這就能夠應證了上面所推測的,孩童在小學階段所學習的“數”包括與演卦占卜相關的內容。這點我們還可用《周易》第四卦的蒙卦來印證,按蒙卦專主啟蒙教育,其卦辭曰: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
這卦辭顯示了蒙童的求學情況,其內容實與卜筮有關連,很符合“學”字 的形義,其中“童蒙”即為學字下面的“子”,而“筮”則為學字上面的“爻”。由此可見,蒙卦除了能夠證明《易》原初與卜筮的密切關係外,也可以概見古代實以衍卦籌算來作為兒童啟蒙的教育手段。如果我們從社會語言學的角度來作分析,將漢字當作具有豐富的古代社會文化的信息載體,那麼此“學”“教”二字實在在透露出學習占筮是當時貴族教育中基本的和主要的內容,這和上面論證的結果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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