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稱霸會比較好? 毛澤東看得最清楚, "中國永遠不稱霸", 因為稱霸後你不可能避免霸主的罪惡, 那不是政府可以控制的問題, 一半是霸主自然遭人厭, 另一半是國家內總有人用國家之名出外作惡, 或把內部鬥爭惡果挪給外部承擔, 如下一段:
2.以色列建國其實是英國的霸主之惡, 不是美國: 一次大戰本國需要世界各地猶太人捐輸, 就答應戰後支持他們回舊約聖經應許之地建國, 但中東廳則為鼓動當地人協助英軍打擊土耳其, 就答應真主後裔(現在約旦王室)支持他們建立統一的阿拉伯王國, 最後雙面都做一半, 猶太人只能移居不能建國, 阿拉伯王國只有約旦這一小塊, 還讓雙方(主要是猶太人挑起)互相發生武裝衝突與恐怖攻擊; 二次大戰後放棄中東殖民地, 就放雙方廝殺, 以色列奇蹟式倖存後, 英國找法國回頭支持以色列到1960年代, 英法放棄支持後就是六日戰爭, 以及美國代替英法支持以色列.
3.領海是19世紀制定的規範, 當時設定是拿破崙戰爭時期軍艦艦炮轟不到陸地的距離, 後面的一次延伸也只是延伸到19世紀後期艦炮轟不到陸地的距離, 老實說早就過時, 失去其軍事意義, 很多國家都想改, 但因為這種設定對海上強國攻擊他國陸地有利, 所以改不了, 甚至領空跑去照抄.
領海部分後來以"經濟海域"方式進行曖昧的延伸, 但民航的飛航管制區牽涉比較多技術條件, 並不具經濟海域般的執法權, 領空還沒有相應於經濟海域的延伸規定, 強國就是在自己需要的地方, 設定自己的防空警戒區, 有傢伙接近就警示國內防禦系統開始動作, 威脅逼近者, 但通常不主動開火, 有開火的案例通常都是爭議事件, 比方美國承認領海領空是原始的3海浬, 多數國家是延伸後的12海浬這種矛盾, 又或設備故障而闖入領空領海. 但如果是因為先前戰爭, 導致國家部分主權被剝奪, 如被宣告設置禁航區, 只能外國軍機飛而不讓本國軍機飛, 像伊拉克或塞爾維亞, 那不是軍機私闖他國領空, 應該說是當事國實際上被關監牢, 人家是獄卒來巡邏.
日本與台灣的新聞報導, 常常把侵入防空警戒區當成侵入領空, 這其實是錯誤認知, 但侵入防空警戒區意味有能力產生軍事威脅這點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