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依法不依人
張貼者: 薩格爾王
所以我才會說有時候你的觀點放到別人身上的時候邏輯就還挺正常,但你從不會把同樣觀點帶入到自己上
先說,我沒要求你做到,是你自己不給自己台階下的
不相信會吃案的是你,你要證明就是自己去告,除非你根本不想證明。打假球+伸手牌就是在說你
連彭文正當事人親口說的話,你都能裝死說沒證據。你的宗教信仰別人可沒義務幫你證明,懂了嗎?
你要證明會吃案也是親自去告啊,除非你根本不想證明
上面說「出社會請先要求自己,只會要求別人你就注定永遠是魯蛇」現在想想真是諷刺
怎麼不繼續嗆我「楊本安1月的案子,你又不敢回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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