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小慧~。~
真的不知道你在糾結什麼?
憲法第五十二條:
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告蔡英文,也要等她卸任,才會開庭!
這點常識都沒有嗎?
憲法第五十二條:
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告蔡英文,也要等她卸任,才會開庭!
這點常識都沒有嗎?
你實在很可悲,這個被吃案一年的案子,是蔡賊告彭文正誹謗的官司,目的是要判彭文正有罪,還蔡賊清白,檢察官幹嘛吃案?
假博士真做票,人家要還你清白,你還吃案,不讓檢察官成案偵查,不讓法官調閱資料?這個女人到底在怕什麼,告訴我好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實觀照:不帶預設立場地去傾聽,爬梳人事物的脈絡覺察真相
預設立場就是一個人的偏好和信仰,無法改變它的溝通終將無效
如實觀照:不帶預設立場地去傾聽,爬梳人事物的脈絡覺察真相
預設立場就是一個人的偏好和信仰,無法改變它的溝通終將無效
前一個議題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