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依法不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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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tiGLk6ROxo
第5至6分鐘,彭文正說他和賀德芬、林環牆對假博士誹謗的案子,滿一年了都不開庭,你要不要趕快去告檢察官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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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 125 條: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
你告阿,你認為一張新聞截圖是95還是100分證據我都不在意
反正現在楊本安都替你證明會開庭了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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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幫蔡賊洗清冤屈,快去告啊!你不敢去告檢察官瀆職就是打假球,快點!!
第5至6分鐘,彭文正說他和賀德芬、林環牆對假博士誹謗的案子,滿一年了都不開庭,你要不要趕快去告檢察官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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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 125 條: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
你告阿,你認為一張新聞截圖是95還是100分證據我都不在意
反正現在楊本安都替你證明會開庭了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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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幫蔡賊洗清冤屈,快去告啊!你不敢去告檢察官瀆職就是打假球,快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EaoaWci_IE
假博士真做票,檢察官吃案滿一年記者會,大家快來看
某人快點去告偵辦此案的檢察官,刑法125條公務員瀆職罪。如果又被吃案,你再去告偵辦檢察官瀆職的檢察官,一路告下去
親自驗證司法會墮落到什麼程度,然後上來向大家報告。說你已經親自證明,可是假博士真作票是你的宗教信仰,所以沒差
你要這麼說我 我也沒意見,反正你這些話同樣也適用在你身上不是嗎?你只是讓自己沒有台階下而已。
你都打假球打半年、把作票當宗教信仰了,我們為什麼要把你的內容當真呢?
況且我不但沒阻止你告,反而還舉楊本安開庭的例子幫助你掃清疑慮去告中選會,理由沒了為何還不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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