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
台灣的道教,於明鄭時代由福建傳入,以崇奉北極真武玄天上帝的武當山派為主流,並且盛極一時,因明太祖開國、明成祖靖難,皆引道士為助手,而崇信道教。鄭成功入台灣,致力建設台灣為反清復明根據地,有關宗教設施,一以明朝為式,武當道士及玄天上帝之信仰亦被傳入。兼以當時盛言,明鄭政府所在之安平鎮與七鯤身酷似龜蛇,遂廣建真武廟以為之鎮。流風所及,台灣道教之發展,遂更為迅速。台灣淪於清朝統治以後,重佛輕道如明鄭時期所建最重要廟宇大上帝廟即被兵丁永久佔居,原住持之道士,除極少數外,不得已乃淪入民間,為人家做法事以圖存。無法在思想、學術上用功夫,致其社會地位日漸淪落。
淪入民間之道士,俗稱司公,從頭飾之不同,可分成烏頭及紅頭兩類,所謂烏頭者系以黑布及裏網巾纏其頭,所事以凶、喪事為主;中復分成靈寶、老君、天師、瑜珈四派。所謂紅頭係以紅布及紅綢巾纏其頭頭,所事則以喜事及為人消災解厄為主。台灣受日本統治時,日本台灣總督府以道教為中國之本土宗教,蘊含中國文化色彩在內,深恐不利其殖民政策之推行,遂故意加以壓抑,動輒斥為低級迷信,以打擊中國人之信仰心,以遂其他日以佛教及日本神道取代之目的。
日人以道教發源於中國,易引起台灣人民思念祖國之愛國情緒,不利其侵略政策之推行,乃倡皇民化運動,焚燬寺廟神像(美其名日寺廟神天),揚佛抑道,只許佛教寺庵日本化後繼續發展,而不許道教新建寺廟,不許成立道教組織,道士欲繼續執業者,須先至佛教講習班受訓,執業時須穿僧服。不許人民稱道士為道士,不許人民信仰道教,信仰道教者,其戶口冊上之宗教信仰欄,一律改為佛教。此外,尚令僧尼遷入道教寺廟,並沒收寺廟財產,移充他種社會教化基金,不一而足。當時台灣住民,雖反對日人此種暴,但懾於日本軍警武力高壓,都敢怒不敢言,只得於暗中加以抵制。
雖然不久日人即於民國三十四年(一九四五)無條件投降,台灣光復,但日本推行數十年之抑道揚佛,指斥中國傳統信仰為迷信之說法,已深入知識份子心中,知識份子對傳統信仰抱持敬而遠之,甚至排斥之態度,其能認識道教本質而加以支持者,實少之又少。而且台灣道士由於缺人之組織,只注重於符咒驅鬼的法術,乃助長了法師和童乩的流行。此外,道教經咒龐雜,往往由傳授者任意解釋,或與儒說附、或與巫術合流,或依旁佛教,今日表現於民間日常生活中最顯著的就是冠婚、葬祭和歲時祭祀,今日全省的寺廟,大多帶有道教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