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的由來
尋求精神寄託是人類共有之現象,因初民對所處環境的自然變化無法解釋,遂一律視與鬼神有關,為求得心理上的安全感,乃有各種祭祀行為產生,而祭祀之對象,最初以自然星象、山川河谷丘陵等為主,繼而擴及庶物、祖先、雜鬼等物,最後始形成宗教信仰。
宗教與科學的關係
因為宗教信仰是建立在信仰主體人單方面的相信上,故其本質是不能以科學態度衡量的。如中國人相信宇宙冥冥之中有一主宰(上帝);佛教相信六道輪迴及涅盤境界:基督教則相信耶和華創造世界,而耶穌是耶和華的獨生子(代表人),信其教者死後可以上天堂等等。因此,從信仰之本質來看,任何宗教皆有其共通性,不應有所謂「高等宗教」、「低等宗教」之分。
其次,宗教經近代人之改革與賦予理性化以後,與科學是不衝突的,科學追求的是對外界的認知;宗教則轉趨追求內心的寧靜與安適,如美國的科學技術領先世界各國,但其國民百分之九十以上皆有宗教信仰。又共產國家中,不少反對宗教者,未見特別發達,由此可見宗教與科學,而不衝突。更何況即使科學再發達仍有不足之處,於是宗教為人們生活的最後寄諮語:「舉頭三尺有神明。」,因此透過宗教,使人不致陷入絻望的而確信人生仍有光明的一面。
台灣的宗教
台灣的民間信仰,無論在本質上或形式上都與大陸閩南和奧東一帶寫異。因為台灣人民的祖先大部分是來自閩奧的移民,當時,台灣地痟民貧,山多瘴癘,地多瘟疫為消災解危,移民就把故鄉的通俗信仰傳入,由於台南是台灣開發的起點,所以台灣流行的各類宗教都是由此地發展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