齋教:
清初,台灣漸次傳入一種含有濃厚佛教色彩的新興宗教,通稱「齋教」,於日本據台後,反而成為台灣佛教之主流。齋教開山祖羅清(明正統七年至嘉靖六年,一四四二 至五二七),山東省萊州府即黑縣豬尾城人。
齋教教義,是揉合儒、釋、道三家思想而成者,其教外貌似佛,內持似儒,科儀則近道,信徒不圓顱、方頂、出家、自謀生活於市井中,而特嚴三皈五戒規,三皈是:皈自性修出之智慧「佛」、做事不偏不易之「法」、氣象清淨巍巍不動之「僧」:五戒為:戒殺生害命(仁)、戒偷盜(義)、戒邪淫(禮)、戒誑語(智)、戒開葷飲酒(信)。另有聖諭六條為:「孝順父母、尊敬長上、和睦鄉裏、教訓子孫、各安生理、毋作非為」,其終極理想,則為儒家仁、義、禮、智、信五常之實現。
方便無法領三皈五戒者受其教,於飲食方面,有變通辦法,允許只受三皈依之教徒行早(每日早晨吃素)或花齋(每月初一、十五,或三、六、九全日素食),以方便信徒信守,故其教能大盛。
齋教傳入台灣,以康熙年間金幢派蔡文舉門下最早,龍華派則於乾隆三十年(一七六五)於台南安平海頭社設立化善堂。嘉慶年 間有台南德善堂;道光年間有台南德化堂等之創立,此後痊台各地,無不有齋教之存在。 光緒二十一年(一八九五)台灣割日後,台民抗日武裝活動迭起,日軍復施以無情屠戮,民心頗為不安。民國元年(日本大正二年,一九一二)台南龍華派齋堂七堂即聯合成立「齋心社」,以便彼此支援合作。民國四年(大正四年,一九一五),齋教信徒余清芳、羅俊等人籍宗教信仰,號召台灣居民抗日,設本部於台南市民「西來奄」,出入全島齋堂。然事機不密,被日警偵破,緝黨人數名。
台灣光復後,由日本傳入之佛教各宗派撤離,日人所建各寺院分別由佛教及有關機關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