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對術士妄言禍福的禁止 古代中國之術士,大凡都可歸入陰陽術數類。
現在所能見到的古代陰陽術數,最早是為先秦時的陰陽家學派所論。
因當時的散亂和寬鬆環境,陰陽之術在民間廣為傳播,以至後來發展為於民間極有濃厚基礎的術數。
然而,一定意義上,天學實為古代中國各種陰陽術數的靈魂和主幹,故皇家天學機構也必將陰陽術數作為自己掌握和運作的對象之一。
然而,由於陰陽術數在民間的廣泛性和根深蒂固性,並非能為皇家天學機構所獨攬。
所以,一直以來,陰陽術士處於官方控制和非控制的游離狀態。
為了最大限度地掌握、控制天下陰陽術士,朝廷除了創立陰陽學制度,即從民間的陰陽術士中招收人員,將其納入到官方的管轄之下,成為選拔為皇家天學機構的修補成員之外,還特別禁止陰陽術士不得染指政治。
為此,明清兩代法典《大明律》和《大清律例》均設有“術士妄言禍福”之條,且內容相同: 凡陰陽術士,不許於大小文武官員之家,妄言禍福。違者,杖一百。其依經推算星命、卜課者,不在禁限。
對於此條,請看沈之奇的學理解釋: 妄言禍福,謂惑世誣民,干涉國家之事者。
術士妄作禍福之言,凡人即起趨避之念,古來朝臣為術士所累害者多矣,故禁絕之。違者,術士杖一百。
其依經星卜,雖預言休咎,無關國家,不在妄言禍福之限。
可見,如果陰陽術士依其陰陽五行之通天所學,談論國家政治禍福,即為干涉國政,擾亂國家天學之禁地。
特別是術士以其所學作禍福之言,凡人大都相信,故入官員之家談論國家政治吉凶,但又不在國家控制之下,故對國家政治穩定威脅很大。
由此推之,如若該陰陽術士已納入官方系統並在官府談論禍福,恐怕未必受罰。
所以,表面上是為干涉國政所致受罰,但實質上還是由於陰陽術士之為未能納入官方系統,未被官方控制、壟斷之故。
至於依經推算個人星命,無涉國政,實為陰陽術士之普遍正常職業,當然不在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