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如果不經過解釋不過是一堆無意義數字,而解釋應用的是歸納法,
但是無論是實證科學的因果律,還是統計的歸納法所給予的解釋都缺乏可靠的客觀基礎,有的只是人的心裡習慣跟聯想罷了‧
科學邏輯似乎沒有想像的那麼神,學科學的也似乎應該謙虛一點‧
抄一段羅素的西方哲學史:
【如果甲和乙在過去的經驗里一向經常相連,由於聯合,甲的印象就產生乙的這種鮮明觀念,構成對乙的信念。這說明為什麼我們相信甲和乙有關連:甲的知覺表象和乙的觀念·就·是關連著,因此我們便以為甲和乙關連著,雖然這個意見實在是沒有根據的。「各對象間並沒有發現得到的一體關連;我們所以能夠從一個對象的出現推論另一個對象會被經驗到,除根據作用在想像力上的習慣而外,也沒根據其它任何原理。」在我們看來的各·對·象間的必然關連,其實只是那些對象的諸觀念之間的關連,休謨多次反覆了這個主張;心是由習慣·決·定的,「予我以必然性觀念的,正是這種印象,也即是這種·決·定。」使我們產生「因為甲,結果乙」這個信念的各事例的反覆,並沒賦予該對象什麼新東西,但是在心中造成觀念的聯合;因而「必然性不是存在於對象中而是存在於心中的東西。」
…
我想休謨一方的最有力的論據或許從物理學中因果律的性質可以得到。好像,「因為甲,結果乙」這種形式的單純定則,在科學中除當作初期階段的不成熟提法而外,是決不會容許的。在很發達的科學里,代替了這種單純定則的因果律十分複雜,誰也無法認為它是在知覺中產生的;這些因果律顯然都是從觀察到的自然趨勢作出的細密推論。我還沒算上現代量子論,現代量子論更進一步印證以上結論。就自然科學來講,休謨·完·全正確:「因為甲,結果乙」這類的說法是決不會被認可的,我們所以有認可它的傾向,可以由習慣律和聯想律去解釋。這兩個定律本身按嚴密形式來講,便是關於神經組織——首先關於它的生理、其次關於它的化學、最終關於它的物理——的細膩說法。】
前一個議題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