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了,要指正的是你,又不是我,說強迫的是你,也不是我,你說的這些話跟易理有關?難道你寫的一定我一定要看,還要讀後心得?學易也不是一天兩天,有空看琅琊王,不如好好讀北齊史,這樣的進步才真實,至於思而不學則殆,不是嘛?
周禮說:「凡卜筮,既事,則系幣以比其命。歲終,則計其占之中」意思是卜卦之後要工作紀錄,年終總檢討,根據這段sop,一般學者都認為易經非成於一時一人。至於其中所引事件,也不過是遠舉例近取譬,來說明休咎,而所引史事最晚則為周文武王,如隨上六。這是一般對易經的看法,雖然對成書時間容或有衝突,但大體上對易經為卜筮之書則無太多質疑,至於十翼則是最早的解釋易經的註解。
如果以十翼序卦看: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
這是從否到同人,之後大有,謙遜然後得到安樂,這是一系列的過程。當然要腦補說,武王出兵血流漂杵搜刮財物,然後知道收斂,最後得到安樂,這也不是不行啦。
從京房易看
二氣同進,健而炎上,〈乾務上,坎務下。〉
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易》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九二得位居中,六三積陰待應。《易》曰:「先號咷而後笑。」
〈隔於陽位,不能決勝,先故曰號咷;後獲合方喜也,故曰後笑也。〉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道祖也。天與火,明而健;陽道正,陰氣和也。
〈六二居內卦中,能奉於陽。〉
吉凶故象,五行昭然。
在引一段王弼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
【注】二為同人之主。
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
【注】所以乃能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非二之所能也,是乾之所行,故特曰同人曰。
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
【注】行健不以武,而以文明用之;相應不以邪,而以中正應之。君子正也,故曰利君子貞。
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注】君子以文明為德。
《象》曰:天與火,同人;
【注】天體在上而火炎上,同人之義也。
君子以類族辨物。
【注】君子小人,各得所同。
初九,同人于門,无咎。
【注】居同人之始,為同人之首者也。无應於上,心无係吝,通夫大同,出門皆同,故曰同人于門也。出門同人,誰與為咎。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注】應在乎五,唯同於主,過主則否,用心偏狹,鄙吝之道。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注】居同人之際,履下卦之極,不能包弘上下,通夫大同;物黨相分,欲乖其道,貪於所比,據上之應。其敵剛健,非力所當,故伏戎于莽,不敢顯亢也。升其高陵,望不敢進,量斯勢也,三歲不能興者也。三歲不能興,則五道亦以成矣,安所行焉。
《象》曰:伏戎于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注】安,辭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注】處上攻下,力能乘墉者也。履非其位,以與人爭。二自五應,三非犯己,攻三求二,尤而效之,違義傷理,眾所不與,故雖乘墉而不克也。不克則反,反則得吉也。不克乃反,其所以得吉,困而反則者也。
《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注】《彖》曰:「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然則體柔居中,眾之所與;執剛用直,眾所未從,故近隔乎二剛,未獲厥志,是以先號咷也。居中處尊,戰必克勝,故後笑也。不能使物自歸,而用其強直,故必須大師克之,然後相遇也。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克也。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注】郊者,外之極也。處同人之時,最在於外,不獲同志,而遠於內爭,故雖无悔吝,亦未得其志。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注】凡處同人而不泰焉,則必用師矣。不能大通,則各私其黨而求利焉。楚人亡弓,不能亡楚;愛國愈甚,益為它災,是以同人不弘,剛健之爻,皆至用師也。
不論義理象數註釋提到啥歷史?再者王弼說「故舉卦之名,義有主矣。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讀易經重點在於義雖博,則知可以一名舉也。
先賢著述那麼多,看都沒時間,還能指正別人?不過是說一說看法而已。
編輯者: cheng1969 (2024-05-12 0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