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曆法簡史〈上〉
曆法就是人們為了需耍而創立的長時間的記時系統,利用和經驗密切有關的自然視象的變化規律,作為天然計量時間的尺度。我國古代曆法的起源是很早的,成文的曆法則從周朝未年到漢初的古四分曆開始,經過一百多衣的曆法改革,達到了相當高的科學水準。所包含的內容不僅是年月日時的安排還包括日月五星位置,日月食的預報,節氣的安排等等。
只考慮回歸年變化的稱為陽曆,如現行的公曆;固定十二個朔望月為一年的,叫做陰曆;這兩種計量單位並用的曆法,稱為陰陽曆,如農曆。我國古代的曆法大都使用陰陽曆。
中國古代所定的曆法,是以夜半作為一日的開始,朔旦作為一月的開始,冬至作為一年的開始;所以規定冬至到次年之冬至為一歲,朔旦到次月之朔旦為一月,夜半到次日之夜半為一日。
中國古代先民治曆注重曆元.一定要以甲子那天恰好是夜半朔旦冬至,作為起算的開始。他們於曆元之外,還要求日月合璧、五星聯珠定為上元。於是還要推算七政的週期,使它同時發生於曆元,作為出發的始點,起算的開端。後來,治曆的人都一直從事於上元積年,努力於各種週期的測驗。所以中國曆法史,實際上可以說是上元的演算史。
古人因為要實現這個甲子夜半朔旦冬至而且同時日月合璧五星聯珠的理想,遂努力從事於星象的觀測,而天文學遂也隨著而進步。其中最顯著的有下列三項:
一、因為推算冬至朔旦同在一天,所以白天觀測太陽的影子,夜晚則觀測中星。尚書堯典根據鳥火虛昴來定四時,禮記月令還論及昏旦。遂把周天分為十二次,來決定節氣的早晚;又把星空分為二十八宿,來決定日月五星的行度。
二、因為推算日月合璧,就知道日月相交在朔則發生日食,相交在望則發生月食。後世都憑藉交食,來測定曆法的疏密程度。
三、因為推算五星聯珠,就知道五星運行的順、逆、見伏的週期,行星由西向東行叫做順行,由東而西叫做逆行,見與不見叫做見伏。
中國古代天文學就是藉若上述三方面的觀測推算而邁進發展的。
中國古曆因原書久佚,推究困難,無法詳細加以考究。漢書藝文志載有黃帝、顓頊、夏、殷商、周、魯六曆;然而漢初百年間,還用顓頊曆。
黃帝時代至大禹時代,傳說黃帝考定星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閨餘,使羲和占日,常儀占月,臾區占星氖,伶倫造律呂,大撓作甲子,逮首作算數,容成作調曆。一傳說雖未必可靠,但是我們若從相當於黃帝時代的黃河流域仰韶文化晚期或龍山文化早期出土的文物來看,當時農業已相當發達。畜牧業也很發達。所以當時中國先民對日月星辰,四季的變遷應已有足夠認識,己有一定治曆基礎的知識,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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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朝之曆法,迄今尚未發掘到夏代文字之記載,夏小正相傳是夏代的曆法。它根據天象、物侯、草木、烏獸等天然現象上定季節、月份,並記有各月昏旦伏見南中的星象,並指明了初昏斗柄方向和時令的關係,儘管夏小正作於西周末年至舂秋年間,但其中一部分確信是夏代流傳下來的。
殷商時代之發展達到高度的古代文明。由於大量甲骨交和青銅器銘文的出土,使我們對它能夠得到比較具體的認識,也使我們對商代曆法的發展有比較可靠的認識。到現在為止,我們根據
甲骨文字卜辭。完整的記有干支,它是為了便於檢查日期而刻的。六十干支貫行直下,中雜以月份的名稱。殷伐干支相配,以干為主,甲骨交中很多只記干日而不記支日。有了系統的干支記日的曆法,也就可逐日無間斷的日期記錄,得出朔望月與回歸年日數的基礎。擬出一個簡單的曆法。
從甲骨卜辭中,已經發現過殷代曆法有
平年十二月,閏年十三月,大月三十天,小月二十九天。
殷代還沒有四季劃分,卜辭中還只有春秋兩季。
周初大概已經知道觀測日影,並且利用這種觀測來定南北線以正南北,
春秋前半期以殷正為歲首,冬至後一個月。
春秋中葉以後以周正為歲首,冬至為正月。已採用了十九年七閏月的閨法。
曆法的確立時期應當在戰國中葉,當時採用四分曆,以365又四分之一日為一年,以七十六年為安排頻大月和置閏的共同週期。從此以後,制訂和改革曆法就成了我國古代天文學的一項主耍任務,而石氏星表又是從戰國到秦漢時期天文曆法發展的一個重要基礎。
秦始皇時受戰國時代占星術的影響,聽信鄒衍的五德終始說,
認為
「秦得水德之瑞而有天下,服色宜黑,應以以十月為歲首」,即是周正。採用了當時比較接近實際測量值的顓項曆(古四分曆)。
劉邦建立漢朝後,有漢一代在曆法上,天文觀測儀器、觀測、理論及天文著作等方面一樣,有飛躍的進展,可以說是中國古代天文學的黃金時代。
劉邦根據張倉的建議,繼承秦代正朔,以十月為歲首,使用顓頊曆。
但長期使用以後,曆面和實際的節氣,以及朔望的狀態,漸不一致,有改曆的必要。
於是漢武帝征召民間天文學家二十餘人,在顓頊曆的墓礎上共同測算,提出改革方案.,經過三十年的爭論,對各種天象進行多年觀測和比較,制訂了比較符合天象的新曆太初曆。到了漢武帝元封七年改曆建寅為歲首。
太初曆是我國古代保存下來的第一部完整的曆法,它是我國最早根據實際觀測解決爭論而制定的曆法;它具備了後世曆法的各項主要內容,如二十四節氣、朔晦、閏法、五星、交食週期等。 它的頒行,可以說我國曆法史上第一次大改革。
到了西漢未年,劉歆把附會夏、商、周三代更替的三統說附會在太初曆上而編成三統曆譜,西漢成帝綏和二年,把太初曆改稱三統曆。其主要補充內容是日月食週期和五星運行方面。為我國曆法內容具備最廣泛者,後代曆法也都以它為規範。
王莽篡漢時,以夏正十二月為正月,以它為歲首,而曆法的常數仍用三統曆。
東漢初期已經發現三統曆和真實天象不符,倡議改曆。章帝元和二年二月甲寅改用新曆,它是一種四分曆,蜀漢延用至蜀亡。
三國吳國使用,東漢靈帝光和年間劉洪創造乾象曆。
三國魏國楊偉改造乾象曆為景初曆,魏用至亡;晉武帝改名為泰始曆,南北朝宋又改名永初曆,共使用二一五年。
何承天用調日法,改善曆法計算技術創元嘉曆,元嘉二十二年起使用至劉宋亡。
南朝祖沖之把歲差計算入曆法中創大明曆,開始考慮每年改變冬至日躔的位置。
梁、陳實行共八十年。
為我國曆法史上第二次大改革。
西門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