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
這種漢初曆法的丁酉蔀第七年的曆譜(表3)與銀雀山二號墓竹簡《漢武帝元光元年曆譜》完全相同。
表3

下面討論漢初曆法的閏法。
為了便於比對,我們採用與過去陳垣、新城等主要根據曆史上的史日記載稍為不同的辦法,而主要是對漢初歷史上記載的三十二次日月食資料進行分析
(表4)(原文無此表);其次,利用歷史上及文物中可靠的後九月記載;並使用了兩個有確切記載的太初曆和後漢四分曆的曆元:元封七年及文帝后元三年年前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經計算,它們是基本相符的)。我們得出了漢初的閏年表(表5),並由此得出:漢初曾實行以冬至在十一月為置閏標準的曆法。但在文帝后元前後,置閈規則曾有過改動。把原本以冬至在十一月做置閏標準的曆法,改為以大寒在十二月為置閏標準旳曆法。
表5

這樣,整個漢初的曆法就完全清楚了。如果這種漢初曆法的復原、閏法的討論是正確的話,那麼,根據這種曆法推出的朔閏(表6),應該完全符合漢初曆書的實際。
漢初曆法為什麼選夜半朔旦芒種起算,而不選後世所講的朔旦冬至或立春起算呢?考慮到古曆四分法朔策、歲實較實際為大,行用日久必將後天。因此,很有可能這是一次通過實測、斷取近距進行的曆法改革。也就是說,很可能像太初元年改曆,正好得到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一樣,在改曆時,由觀測推算從而到五月朔旦芒種夜半齊同。因比,決定以此起算進行改曆。
我們根據歷史上有漢初仍然採用秦的曆法的記載,經過計算得到了秦始皇三十年(西元前217年)這一年正好芒種朔旦相齊,這一年的五月戊午日亥時交芒種節,而在其前一天丁巳日的卯時合朔(平朔時刻,漢初用的是平朔,真朔為丙辰日戌時)。戊午這一天又正好是我們所復原漢初曆法的蔀首。
我們認為,很可能在秦始皇三十年,曾經根據實測推算得到了這個五月戊午朔旦芒種相合,就以這個較難得的氣朔相近的觀測結果作為制定新曆的依據。 由元光元年曆譜復原的漢初曆法和得到朔閏表(表6)與文獻上大量的史日記載及新出土的馬王堆三號漢墓太牘和江陵風凰山九號漢墓木牘所給出的朔日資料(漢文帝十二年二月乙巳朔和十六年後九月戊申朔)都相符合。我國古代曆法「自殷周皆創業改制」,而在戰國時期各國行用著各自不同的曆法,所以史上有秦統一中國後有改正朔易服色的改曆活動及「漢興承秦」,漢初「襲秦正朔服色」的記載,這與我們前面得出的漢初實行的曆法是秦統一中國後制訂的新曆的結論是一致的。而這一點又為1975年底湖北雲夢秦簡的出土所證實。雲夢簡中有一些從秦昭王元年到始皇三十年的曆日干支和後九月的記載,經過分析得知,其時秦國所用的曆法與漢初曆法不同。例如,在雲夢簡中秦王政二十年出了四月丙戌朔和七月甲寅這兩個朔日。如果此時秦所用的曆法與漢初行用的是一樣的話,那麼這一年七月中根本就不可能有甲寅這一天。僅就近年來新出土的《漢武帝元光元年曆譜》、馬王堆、江陵漢墓木牘和雲夢秦簡而言,就不可能找出一種曆法同時滿足它們所給出的曆日(朔氣干支)。秦王政二十年離漢文帝、武帝雖只有幾十年,但由此足可說明在這期間進行過曆法改革。
關於雲夢簡中提供的一些有關曆法的資料將另文討論。
表6

註:表6共有6頁,只PO一部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