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沈一
Arrival的主詞是The prime minister 不是the son
Arrival 只是說到了這世上,但是又跟the Son 相隔!
為什麼要把arrival放在The prime minister後面卻說是兒子的降生?
要是我寫的話
The prime minister was referring to The son’s arrival in the hospital at 9:27 on Saturday!
這樣不是很清楚!
Arrival 只是說到了這世上,但是又跟the Son 相隔!
為什麼要把arrival放在The prime minister後面卻說是兒子的降生?
要是我寫的話
The prime minister was referring to The son’s arrival in the hospital at 9:27 on Saturday!
這樣不是很清楚!
你马上进步了!!!可以这样写!
但是,文法没错,意思却有明显的不同。
而且,你需要多加额外的句子,来转述孩子的体重。这不符合报章因篇幅有限而力求精简的原则。
我会告诉你,我作为英语人的理解,你这样写的话,arrival的意思,马上就会变为“到达某地方”的意思,而非“出生”。
变为:老总理说起他儿子于晚上9时27分抵达医院。
不知道文章底蕴的读者,是不会理解文中的儿子,是一个初生婴儿。儿子,也可以是一个大人。
何解?
因为,你把“in the hospital”这个地方副词直接放在arrival的后面,副词把arrrival的意思改变了。
整句句子,重点也稍稍变了。到达的时间,变为你想要对我传达的信息。
值得留意的是,对我们说英语的,
“in the hospital" 跟 “at the hospital”,意思有很细腻的分别。
at the hospital,是医院概括地作为一个事情发生的场所。
in the hospital,会令我想起一座具体的医疗大楼。
一般亚洲人学英语,必要拿捏这细微的意义差异,“nuance”,流利程度才会接近母语级。
arrival放在prime minister后面,因为这是他正在说起的事。
The prime minister was referring to the birth.
Arrival 是儿子的降生,因为 是arrival OF the son。
你把birth所在位置换成arrival,就为:
The prime minister was referring to the arrival of the son.
你把arrival,换成一个非由动词而来的生词,就有助理解:
the prime minister was referring to the apple.
总理说起那个平果。
the prime minister was referring to the (apple of his son.)
总理说起他儿子的苹果。
編輯者: Missy_Oval (2019-11-03 06: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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