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網路英才
你上面所提到的“臭老頭”,“臭屁三小”自詡“英才”等都屬於人身攻擊,不妨告訴你,我本人是從事法律相關的行業,毀謗官司我處理的很多,你的這些言論我看多了傷害不了我的。我也不妨告訴你,不要以為你在網路上用假名人家就查不到你,要知道你的真實姓名或地址太簡單了,你最好小心觸法以免收到法院傳票。
小朋友不要火氣這麼大,人生苦短,吵來吵去也沒意思,就算我對你倚老賣老也沒什麼不對,我吃過的鹽都比你泡過的美眉多,希望你自律,我發言到此為止,就此打住不再對此發表任何言論了。
那我也只有認錯了,說來說去罵人本來就不對,
本人就先在此為謾罵道歉,但並不代表認同你的作法,
下次我也會多注意些細節。
前一個議題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