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的前題是,所有的卡奴都是過度奢侈所以積欠卡債......所以該死....
可是,如果,是中年失業的父母,不忍心自己的兒女沒錢吃營養午餐,沒錢繳學費,所以積欠了卡債,變成卡奴,也是該死的那些人嗎?
Pag,你很幸運,每個月還有6萬多的收入,有的家庭,一家人加起來,收入都不到2萬塊,他們如果是自己懶,有謀生能力不去謀生,當然不該被同情,不該浪費社會資源去救贖他們,可是如果是他們極欲謀生,卻無法謀生呢?
學生大部份自己沒有謀生能力,經濟仰賴父母,這種人也能辦卡?而且,我還看過不少學生拿的是金卡(不是附卡),全是以卡辦卡弄來的,這百分之百是錯誤的核卡方式,學生用這種方式來擴張自己的信用,使用在奢華的消費上面,不該被同情,而該被教育,但,誰又負起了教育的責任??
電視一天到晚的現金卡廣告,借錢也可以借的很高尚,還錢可以很EASY等等,難道對教育下一代的消費觀沒有責任?
卡奴該死,但不是全部都該死,只有那些靠消費金融滿足自己私慾的人該死.
社會不該負擔卡奴奢侈而引來的成本,可是該解決人民因貧困導致的生活困境。
銀行該為自己浮爛發卡導致的爛帳問題負責,而不是償試叫全民買單.
父母該為自己教育子女不力而自責,不該任由自己還是學生的子女成為卡奴.
權利的背面是義務,享受了權利,當然要盡義務.......相對的來講,盡了義務的人,也希望能接收些權利.
消費了100萬多萬,償還了400萬之後,還欠5,600萬,怎麼算的,我不清楚,麻煩各位自己看新聞挖挖挖,鄭弘儀舉的實際例子.
我極認同kit13的看法
部份的人明明還不起這麼高的利息,可是還是因為經濟壓力去"請鬼貼藥單",也許這種人真的該被社會淘汰,可是目前台灣的社會有多少這種人?不去解決,是會淘汰他們,或是讓台灣自國際經濟潮流中被淘汰?
我不是卡奴,我也不想幫奢華渡日,還期望別人還繼續幫他們解決問題的人講任何話,他們真的不值得.
但是,不解決這個問題的話,台灣的經濟又會出現什麼風暴呢?這個風暴難免不會影響到,只想穩定過生活,不欠任何卡債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