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發布日: 95.02.16
摘 要: 針對消費者債務清理之法案研擬,民事廳將組成研究小組加速進行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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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因感「消費者債務清理」立法之迫切性,司法院「破產法研究修正委員會」決議由民事廳研擬修正條文,以因應社會之迫切需求。
本院破產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就消費者債務清理之立法方式,於農曆過年前,原有兩項構思,(一)就現行破產法增訂消費者債務清理專章,並配合修正總則、和解等其他條文;(二)就現行債務清理法草案中關於消費者債務清理部分,先行抽出單獨草擬過渡性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經初步研議,認第1種修法方式,除增列、修改及刪除共70條條文之外,尚須檢視與現行破產法未修正約120餘條條文相互間適用上是否妥適。第2種立法方式所提出之草案,共有149條。無論採取何種立法方式,所須研議之法條數量甚多,以委員會每週1次會議之研議進度,實難迅速完成修法。
然因立法委員、消費者團體、民間團體及各界輿論,均對於目前信用卡、現金卡之使用人,因積欠卡債無力清償,而被迫走上絕路,致生嚴重的社會問題,紛紛表示關切,本院為破產法之主管機關,就消費者債務清理之法案研擬,責無旁貸。為免目前破產法研究修正委員之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