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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卡賣彩券 卡奴阿嬤欠百萬
2006-03-23 03:01/記者馮復華/台北報導
台北市七十五歲、領有重度殘障手冊的張老太太,為賺微薄生活費,只好辦現金卡借錢批彩券來賣,結果在利息和違約金債滾債下,賣越多欠越多,三年下來欠債超過九十五萬元,成為高齡卡奴。
台北市消保官黃鈺生昨天說,這樣一位領殘障手冊且無收入的老太太,卻有七家銀行發了超過十張信用卡和現金卡給她,造成近百萬元欠款,雙方應該負擔同等責任。他指責:「第一家發卡銀行還說得過去,第五家就該打屁股!」 黃鈺生表示,民眾若遇到不合理發卡的案件,協商時應有兩個原則,一是還款以還本金為主、二是越後發卡的銀行越應自行負濫發責任,甚至連本金都該打折。他要求國泰世華銀行及六家銀行須扣除利息和違約金,重新核報欠款,出席的銀行代表同意照這結論辦理。
張老太太因聽力而領有重度殘障手冊,平日晚上在饒河街夜市賣彩券維生,上周因腳扭到腫大,這幾天僅能勉強穿拖鞋,很少出門。三年前,她因要周轉現金買彩券,陸續辦了信用卡和現金卡共十一張,至今利息加本金欠款達九十五萬元。
張老太太滿頭白髮、面容和藹,昨天穿一身粉紅到台北市議會,請台北市議員楊實秋幫忙協調卡債。她說,她本身除了殘障津貼外,沒有固定收入,女兒遠嫁日本多年沒有回來,她為了要獨力生活,幾年前申請彩券經銷商資格。
張老太太解釋,因沒本錢,所以辦現金卡借錢批彩券來賣,每賣一萬元彩券,僅賺一千元,因越欠越多只好繼續辦卡;至今共有多少張卡、欠多少錢,搞不清楚。
黃鈺生說,現金卡利息多半在百分之十八上下,老太太即使彩券都賣完,每賣出一萬元還是起碼倒貼八百元,越賣越虧;加上循環利息、手續費和延遲繳款違約金,讓老婆婆淪落成百萬元級卡奴。

(多辦點社福吧。咦~~~這不是,民進黨的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