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雙斗魂先生的補充。我想先說明,我目前研究的不是「整個命理能不能數學化」,而是陸致極已經提出的量化方法究竟如何運作,以及它考慮了哪些條件。
更具體地說,我目前關注的是陸氏所提出的「先天臟腑體質」量化模型,而不是一般八字論命的全部內容。陸氏一方面有一般命理的定性分析,另一方面有體質的量化分析,兩者的目的與輸出並不相同。我們正在查證:他在定性分析中所討論的強弱、氣的性質及作用關係,哪些也被納入體質模型,又是如何處理的。因此,這裡並不是主張用一個旺度分數,取代整套命理判斷。
我能理解,「強弱」不等於「作用」,作用也不等於喜忌。陸氏在《現代八字命理學綱要》中,其實也有這些區分。例如第145–146頁討論合對不同成分的作用,以及乙庚合如何使乙木的作用受到牽制;第153頁則明言「會合能解刑沖」。所以,至少在他的文字論述中,並不是只有強弱的加減。
我們現在要查清楚的是:這些條件是否、以及如何進入他的量化程序。若有,就先按他的定義重建;若沒有,再明確指出其適用範圍與限制。我並不打算用陸氏的方法裁判其他流派。
您提出強弱、作用、進退氣不能混為一談,這個提醒值得討論。也想請教:在您的體系中,實際如何分別判斷這幾件事?能否用一個完整命例,逐步說明判斷條件與過程?不必使用數值,我想理解的是您的具體方法。
至於壬水與子月是否必然超過50分,在尚未共同界定「分數代表什麼」及計算規則之前,我暫不作裁判。
更具體地說,我目前關注的是陸氏所提出的「先天臟腑體質」量化模型,而不是一般八字論命的全部內容。陸氏一方面有一般命理的定性分析,另一方面有體質的量化分析,兩者的目的與輸出並不相同。我們正在查證:他在定性分析中所討論的強弱、氣的性質及作用關係,哪些也被納入體質模型,又是如何處理的。因此,這裡並不是主張用一個旺度分數,取代整套命理判斷。
我能理解,「強弱」不等於「作用」,作用也不等於喜忌。陸氏在《現代八字命理學綱要》中,其實也有這些區分。例如第145–146頁討論合對不同成分的作用,以及乙庚合如何使乙木的作用受到牽制;第153頁則明言「會合能解刑沖」。所以,至少在他的文字論述中,並不是只有強弱的加減。
我們現在要查清楚的是:這些條件是否、以及如何進入他的量化程序。若有,就先按他的定義重建;若沒有,再明確指出其適用範圍與限制。我並不打算用陸氏的方法裁判其他流派。
您提出強弱、作用、進退氣不能混為一談,這個提醒值得討論。也想請教:在您的體系中,實際如何分別判斷這幾件事?能否用一個完整命例,逐步說明判斷條件與過程?不必使用數值,我想理解的是您的具體方法。
至於壬水與子月是否必然超過50分,在尚未共同界定「分數代表什麼」及計算規則之前,我暫不作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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