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生 法
張貼者: 明陽
《說卦傳》:「帝出乎震………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
《道德經》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
易學前輩指出:
如果「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一、二、三的數序若是導源於「洛書九宮」,當「九宮」配上八卦,三宮即應震卦,《說卦傳》「萬物出乎震」與《道德經》「三生萬物」,似乎是聯繫的…………
《道德經》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易友藉「洛書九宮」以討論,易學前輩 鶴溪 則引《黃帝四經》「道生法」作補充。
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帛書《黃帝四經•經法•道法》:
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繩,而明曲直者也。
AI 摘要:
意思是:宇宙萬物的客觀規律(道)衍生出人間的法度與準則(法);而「法」就像木匠用來拉直的墨繩一樣,用來衡量行為的成敗得失,辨別是非對錯的曲直。
道生法:法並非憑空而來,也不是君主隨意主觀的產物,而是客觀規律(道)在社會與政治秩序中的自然體現與延伸。
引得失以繩,而明曲直:法具有客觀標準的功能。它如同一條標準的墨線,用客觀的尺度去檢驗行為的結果(得失),並判定事情的正誤(曲直)。
對「法」的態度
緊接這段話之後,《黃帝四經》提到:「故執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廢也」。意思是真正懂得並掌握「道」的人,雖然去制定法,但自己也不敢違犯;法一旦確立,就不能隨意廢弛。這強調了法具有超越個人意志的崇高性與絕對權威。
鶴溪前輩又引《太玄》「法」首,與蒙卦初六「正法」作聯繫,以補充說明:
《太玄經》,西漢末年揚雄撰。《太玄》有八十一首,第四十首為「法」首,準《周易》井卦,井卦卦氣界夏至。
“法”首曰:「陽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初一 造法不法
測曰 造法不法 不足用也
次二 摹法以中 克
測曰 摹法以中 眾之所共也
次三 準繩不甫 亡其規矩
測曰 準繩不甫 用爽也
次四 準繩規矩 莫維我施
測曰 準繩規矩 由身行也
…………………
………..
附加檔案

前一個議題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