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易》斷卦(一)
關於《梅花易數》“鷄悲鳴占”,易友們曾經有過熱烈的討論:
有易友提問:
《梅易》:「甲申日卯時,有鷄鳴於乾方,其聲甚悲愴,因占之。鷄屬巽,為上卦。乾方為下卦,得風天小畜。以巽五乾一加卯四為十,總數除六得零四數為動爻,是為小畜之六四。《易》曰:『有孚,血去惕出。』以卦論之,此有割鷄之義。卦屬小畜之乾,互見離兌。乾為體,离火克之。況卦中巽木离火,又有烹餁之象乎。」
“鷄悲鳴占”的取卦得「風天小畜」,卦象四爻動,《梅易》稱「小畜之六四」,而直取《周易》小畜六四爻辭,
後面接著說「卦屬小畜之乾」,《周易》「小畜六四」與「小畜之乾」在象數有差異嗎?
“鷄悲鳴占”的取卦得「風天小畜」,卦象四爻動,《梅易》稱「小畜之六四」,而直取《周易》小畜六四爻辭,後面接著說「卦屬小畜之乾」,,暫且不論「小畜六四」與「小畜之乾」在象數是否有差異?
查《梅易》的斷卦論述:
「以卦論之,此有割鷄之義。卦屬小畜之乾,互見離兌。乾為體,離火克之。況卦中巽木離火,又有烹餁之象乎。」
小畜三四五爻為離卦火象,小畜二三四爻為兌卦金象,下卦為乾金,上卦為巽木.......是由「主卦」小畜取象,與「之卦」乾卦無涉.........
《梅易》直取《周易》小畜六四爻辭,而稱“《易》曰:『有孚,血去惕出。』以卦論之,此有割鷄之義。”
斷曰:此鷄十日內當烹之。果十日有客至,炰而食之。
“鷄悲鳴”先是以《周易》小畜六四爻辭「血去惕出」作為連結,取象雞被宰割,再取「卦中巽木離火」有「烹餁」之象,而斷:「十日有客至,炰而食之。」...........
依據《周易參同契》 “序卦推日”,若以「主卦」小畜推起:
小畜4旦、履4夜 泰5旦、否5夜 同人6旦、大有6夜 謙7旦、豫7夜
隨8旦、蠱8夜 臨9旦、觀9夜 噬嗑10旦、賁10夜 剝11旦、復11夜 无妄12旦、大畜12夜 頤13旦、大過13夜
由小畜卦數到頤卦為10日,《周易》頤卦、噬嗑與「飲食」有聯繫。
若以「之卦」乾卦推起:
乾 坤
屯1旦、蒙1夜 需2旦、訟2夜 師3旦、比3夜 小畜4旦、履4夜
泰5旦、否5夜 同人6旦、大有6夜 謙7旦、豫7夜 隨8旦、蠱8夜
臨9旦、觀9夜 噬嗑10旦、賁10夜 剝11旦、復11夜 无妄12旦、大畜12夜
頤13旦、大過13夜 坎 離
由屯卦數到噬嗑卦為10日,《周易》頤卦、噬嗑與「飲食」有聯繫。
《梅易》斷辭「果十日有客至,炰而食之」,是在所謂「九宮飛布」的盤象中,頤卦、噬嗑卦有參與會通,因而有跡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