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Tears Everyday
張貼者: homvine
俺一辈子看不起你这种小鳖三
罵人罵成習慣了
知道這犯法嗎?
法律您只律人不用來律己?
張貼者: homvine
只会躲在键盘后造谣胡作非为!
当然我一定按照你的话,保留我的权力!!
另外,我何时收了乾女儿,请你提出你的证据!!!
你若要一而再再而三碰触我的底限,那可真对不住!
当然我一定按照你的话,保留我的权力!!
另外,我何时收了乾女儿,请你提出你的证据!!!
你若要一而再再而三碰触我的底限,那可真对不住!
當然有證據
士林法院記載在案呢
如果不承認法院記載的乾女兒
提醒您趕快澄清唷
被告蕭世浩用QQ通訊設備找訴外人陳義承 (被告謝孟蒨之網路義父),
告知其勿出庭作證,否則將會犯上偽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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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就是经历过,就知道了。
你没有被告过, 或是 告人家过,
当然,你也许就不知道 过程,流程是什么了。
也许 你还年经,也许 你自我保护作的好,也许 你处理谨慎,都可以
总是没遇过, 但是 这个 法律的事,是社会事,总有一天你会遇到的
等你遇过,再来说 这个事。
不须要因为 义气之争,找相骂本, 把什么 不相干的旧事,翻出来
毕尽「网路义父」这种字,真的很令人发笑的。请理智一点。。。
要的话,就跟陈义承pk 命理,算命也行。
人格抹黑这种事,少作的好。对作人作事、赚钱谋生,没有任何帮助的。
編輯者: 周星飞 (2019-05-02 03: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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