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homvine
好吧,各位法律常識那麼薄弱
我來引用法律條文
網路上公開判決書,小心觸法!
只要內容牽涉到他人的個人資訊,例如姓名、地址、年籍、身分證等等,就可能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一方面有《個資法》第41條的刑責(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一方面也有同法第29條的民事賠償責任。
我來引用法律條文
網路上公開判決書,小心觸法!
只要內容牽涉到他人的個人資訊,例如姓名、地址、年籍、身分證等等,就可能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一方面有《個資法》第41條的刑責(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一方面也有同法第29條的民事賠償責任。
判決書是司法院網站所公布提供的 內容只有姓名公開而已 其他資料已經有做處理
所以根本無相關的刑民事責任
如果有的話 請找司法院或相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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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ワンピース おれはなる!===
海賊王に俺はな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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