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Tears Everyday
張貼者: homvine
俺一辈子看不起你这种小鳖三
罵人罵成習慣了
知道這犯法嗎?
法律您只律人不用來律己?
張貼者: homvine
只会躲在键盘后造谣胡作非为!
当然我一定按照你的话,保留我的权力!!
另外,我何时收了乾女儿,请你提出你的证据!!!
你若要一而再再而三碰触我的底限,那可真对不住!
当然我一定按照你的话,保留我的权力!!
另外,我何时收了乾女儿,请你提出你的证据!!!
你若要一而再再而三碰触我的底限,那可真对不住!
當然有證據
士林法院記載在案呢
如果不承認法院記載的乾女兒
提醒您趕快澄清唷
被告蕭世浩用QQ通訊設備找訴外人陳義承 (被告謝孟蒨之網路義父),
告知其勿出庭作證,否則將會犯上偽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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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的事,现在还有人记得,真是坏事传千里。。。祸害遗千年啊。
2、如果 你是相关本人要翻案, 再请上诉吧。。。
我随时欢迎你 再提告。。。 。。 我记得,好像也不是告我。 我也只是证人。陈义承也只是证人。梁老师也是证人。证人要干么?就是找人来助阵的,那也未必有用的。
再说了,网路义父,跟整个案件也没关啊,你拿这个断章取义的字眼,是证明, 这个案件是告的「网路义父」 字眼的事吗?
再说。这个案子,也没有钱的问题,也没有利益的问题,就纯粹告人的人,不爽而已,
你如果有兴趣,再去翻旧案卷宗,好好研究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平反的地方,可以再上诉的。 那至于 再找我们出来作证。 我们一概不会出现的。毕尽不干我们的事,。。 让你们自已去瞎忙。。。我们没有吃饱撑的。
那其他不相干人等。 可以看戏就好。 要评论也是你的自由,但是小心文字言辞,不要多生是非。
3、这个事,本来就跟陈义承无关。。。。那至于卷宗起诉书,要怎么写, 陈义承会知道吗? 你是没经过 没有经过社会事吗?
警察作笔录,或是检察官作笔录, 就是 按「相关人」怎么说,就怎么写。
陈义承怎么会知道, 相关人 要怎么说呢?
所以,不要把这种事,当真,当真你就会被笑,不懂社会事。
4、很多事,外面就真的看戏而已, 真的不要入戏。
谨就上面说明。[/color]
編輯者: 周星飞 (2019-05-02 03: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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