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乙金鏡式經卷二
● 推太乙所在法 871
《傳》曰:「太乙者,天帝之神也。主使十六神,知風雨、水早、兵革、飢謹、疾疫、災害之國也。」常考之,順行八官,不遊中五,三年徒一宮。第一年治天,齊日月星辰,使七曜無差其度,以明天道,所臨之分,承天道而行,則獲治天之考。第二年治地,調四氣、八風,能使風雨不愆其候,以明地道。所臨之分,無興土木之功、役人民、妨稼穡,則獲治地之考。第三年治民,使君臣、父子、長幼無失其序,以明人道。所臨之分,進忠良,察獄訟,恤孤寡,則獲治人之考。古太乙考治天下,若無道之國、失禮之君,恃干戈恣侵伐,則兵災、水早、飢饉、流亡以行其罰﹔若守道安民,戢兵禁暴,則五緯不愆度,四民無失業。故《經》云:「太乙所臨之國,有道則昌,無道則殃。」樂產云:「能使日月無光,五緯孛現,山崩地震,川湧河竭者也。 」
● 推五將所主法 871
五將者,太乙監將,并上下二目、主客大小將也。監將者,東方歲星之精,受木德之正氣,王在春三月。上目者,南方熒感之精,受火德之正氣,在天為陽,號始擊將,屬客,王在夏三月。下目者,中宮鎮星之精,受土德之正氣,在地為陰,號文昌將,屬主,王在四季。客大將者,北方辰星之精,受水德之正氣,主兵革,王在冬三月。主大將者,西方太白之精,受金德之正氣,主戰鬥,王在秋三月。又五將各應五方,隨四時備有休王。《經》云︰「主客兩陣相當,乘生氣者勝,乘死氣者敗。」
假令八月攻東方,以太簇為始擊將,乘生氣也,大勝。若高叢為始擊將,乘死氣也,大負。他倣此。
歲計者,歲星之使也,謂計歲、月、日、時之事也。是故聖人則而象之,創法而制局。太乙為人君,二目法輔相,五將定主客,八門分勝負,運沉機於墫俎之間,突雄略於幃幄之內,蓋王佐之要道也。
● 推九宮所主法 872
昔燧人氏仰觀北極而定方,包犧氏因畫八卦,帝宣受命,使大撓造甲子,容成以造曆數,八封九宮之旨,自此興焉。九宮之義法以靈龜,以二四為肩,六八為足,左三右七,戴九履一,此為不易之常道也。黃帝又命風后為太乙式,九宮皆差一位,自晉以前,莫詳所以推。
郭璞《曜靈經》云:「地缺東南,宮數多者不出於九,故差九以填之。」樂產曰:「太乙寄理,以明人事,后王得之以統一天下,所以差一宮以就乾位。」王希明曰:「太乙統人事,以知未來之道,故聖人特差一宮,以明先知之義也。」
一宮在乾,主冀州、并州,若文昌將關囚,必有迫脅君父之象矣。二宮在離,主荊州,若太乙臨之,君誅大臣、將相矣。三宮在艮,主青州,若始擊臨之,嬖寵進中宮,兵起。四宮在震,主徐州,若始擊臨之,主西戎來侵。六宮在兌,主雍州,若客大將臨之,南楚來侵。七官在坤,主梁、益州。若主大將臨之,梁、益二州兵起。八宮在坎,主袞州,若太乙臨之,臣欺君也。九宮在冀,主揚州,若客大將臨之,幽、冀二州來侵。
張良《經》云:「八、三、四、九為陽,二、七、六、一為陰。」一宮為絕陽,九宮為絕陰。五月一陰生,至戌月單陽,亥月絕陰,戌、亥在一宮之地,故曰絕陽。十一月一陽生,至辰月單陰,巳月純陽,辰、巳在九宮之地,故曰絕陰。凡六、四為純氣。二午八子,冬、夏之至位,陰陽交易之地,故曰易氣。凡至陽絕之氣,與事皆兇也。
● 推八門所主法 872
玄女云:「天有八門,以通八風也。地有八方,以應八卦之綱紀、四時,主於萬物者也。」開門直乾,位在西北,主開向通達。休直坎,位正北,主休息、安居。生門直艮,位東北,主生育萬物。傷門直震,位正東,主疾病、災殃。杜門直巽,位東南,主閉塞不通。景門直離,位正南,主鬼怪亡遺、驚恐奔走。死門直坤,位在西南,主死喪、葬埋。驚門直兌,位正西,主驚恐奔走。開、休、生三門大吉,景門小吉,驚門小兇,死、傷、杜大兇。八節八門各主王四十五日,遇王,以戰勝,吉;不王,兇。
● 推十六神所主法 873
《爾雅》云:「四時和為玉燭。」《律曆志》曰:「太極運三辰五星於天,元氣轉三、五流行於下地也。」
子神曰地主。建子之月,陽氣初發,萬物陰生,故曰地主也;
丑神曰陽德。建丑之月,二陽用事,布育萬物,故曰陽德也; 艮神曰和德。冬春將交,陰陽氣合,群物方生,故曰和德也;
寅神曰呂申。建寅之月,陽氣大申,草木甲折,故曰呂申也;
卯神曰高叢。建卯之月,萬物皆出,自地叢生,故曰高叢也;
辰神曰太陽。建辰之月,雷出震勢,陽氣大盛,故曰太陽也;
巽神曰太炅。春夏將交,盛暑方至,陽氣炎酷,故曰太炅;
巳神曰太神。建巳之月,少陰用事,陰陽不測,故曰太神;
午神曰大威。建午之月,陽附陰生,刑暴始行,故曰大威也;
未神曰天道。建未之月,火能生土,土王於未,故曰天道也;
坤神曰大武。夏秋將交,陰氣施令,殺傷萬物,故曰大武;
申神曰武德。建申之月,萬物欲死,薺麥將生,故曰武德也;
酉神曰太簇。建酉之月,萬物皆成,有大品蔟,故曰太簇也;
戍神曰陰主。建戍之月,陽氣不長,陰氣用事,故曰陰主也; 乾神曰陰德。秋冬將交,陰前生陽,大有其情,故曰陰德也;
亥神曰大義。建亥之月,萬物懷垢,群陽欲盡,故曰大義。
● 推太乙式儀法 874
黃帝受命,龍馬負圖而出河,因體其象,而制太乙式,體有三重,上青法天,下黃法地,中體象人,即天、地、人三才悉備。天有十二辰,地有十二次,四維、八門、九宮、十二神,咸有象焉。
● 推太乙運式法 874
《經》云:「運式之儀有八:一詳太歲所在,欲求計神,故先詳之。第二詳太乙所在宮,以立監將。第三詳何神為天目,以置文昌、始擊諸神也。第四詳何神為計神,以知主客計。第五詳何神為始擊,以計神加和德官,求文昌所臨宮,以艮為鬼門方,求幽冥吉凶,故加和德而計之。第六視天地二目各在何所,求主客之筭。第七詳置筭之數,以定主客大將之官。第八論主客置筭,若得十,置一;若得二十四,棄二十,置四,餘皆以例而推之,各視天目所在宮而行筭。若天目在正宮,則按本數﹔若天目間神,則加一數而行,筭至太乙宮止矣。」
假令太乙在九宮,大義為天目,後大義一筭,地主八筭,和德三,高叢四,計得十六。餘倣此。
● 推太乙用式不同法 874
《禮》設尊卑,《易》陳貴殘。臣行君道則政悖,子行父道則義乖,故用式之道,事各不同。《洪範》曰:「洪者,大也。範者,法也。」言天地之大法也。
王者惟歲:
王所有歲,兼總群吏,如歲兼四時也。
卿士惟月:
卿士各有所掌,如月之有別也。
師尹惟日:
象正官之吏,分治其職,如歲有日也。
歲、月、日、時無易,各順其常,故王者用歲計,卿士惟月計,師尹惟日計,故時通上下,則上自天子,下及庶士,時通用也。
● 推陰陽和不和 875
張良《經》曰:陰陽和不和者,謂太乙及上下二目就筭數以相配。下目立正宮,為陽;立間神,為陰。立陽筭得奇為重陽;立陰筭得偶為重陰,則不和。上目所臨陽宮,筭得陽為重陽﹔臨正宮,筭得奇也。臨陰宮,筭得陰為重陰﹔為臨間神,筭得偶也。若在陽筭得偶,陰筭得奇,為陰陽和,和則吉。」筭十一、十三、十七、十九、三十一、三十三、三十七、三十九為陽數。目臨為重陽,筭中陰陽。若筭得二十二、二十四、二十六、二十八為陰,皆不和也。太乙在陽宮,筭得奇者,為重陽之數,八、三、四、九為陽宮﹔太乙在陰宮,筭得偶者,為重陰之數,二、七、六、一為陰宮,皆不和。若太乙在陰宮陽奇,筭得偶數者,為陰陽和也。王希明曰:「三、九寅辰為純陽,四、八巳丑為雜陰,二、六未亥為純陰,七、一戌申為雜陽。三十三、三十九為重陽,二十二、二十六為重陰;二十四、二十八為雜陰;十三、十九、三十一、三十七為雜陽。皆以次兇尤甚。」太乙、天目在陰位,筭得純陰﹔在陽位,筭得純陽,為內外有謀,在純者勝。太乙、天目在陰位,筭得重陽,為內有謀。若筭得十四、十八、三十三為上和,二十三、二十九、三十二為次和,十二、十六、二十七、三十四、三十八為下和,若太乙、天目立陰陽位,而筭陽多者,利為客;陰多者,利為主。更須考其深淺,以明勝負也。
● 推帝王年紀法 875
臣希明自周厲王三十七年甲子為上元,至大唐開元十二年甲子歲,通計積一千五百六十一年矣。
周厲王三十七年甲子入第一紀;
周幽王五年甲子入第二紀;
周惠王二十一年甲子入第三紀;
周桓王三年甲子入第四紀;
周定王十年甲子入第五紀;
周景王八年甲子入第六紀;
周敬王四十三年甲子入第一紀;
周威烈王九年甲子入第二紀;
周顯王十二年甲子入第三紀;
周赧王十八年甲子入第四紀;
秦始皇十年甲子入第五紀;
漢文帝三年甲子入第六紀;
漢武帝元狩六年甲子入第一紀,
漢宣帝五鳳元年甲子入第二紀;
漢平帝元始四年甲子入第三紀;
漢明帝永平七年甲子入第四紀;
漢安帝延光三年甲子入第五紀;
漢靈帝中平元年甲子入第六紀;
魏齊王正始五年甲子入第一紀;
晉惠帝永興元年甲子入第二紀;
晉哀帝興寧二年甲於入第三紀;
後魏太武元年甲子入第四紀;
後魏太和八年甲子入第五紀;
西魏太武文統十年甲子入第六紀;
隋文帝仁壽四年甲子入第一紀;
大唐高祖龍朔四年甲子入第二紀;
大唐開元十二年甲子入第三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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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初學,還請諸位大大批評指教。
漸:女歸吉,利貞。
捨分別心——
修行不說對不對,即使自己對,人家偏說你不對,你也要接受。
凡事承認自己不是,就不會起煩惱,否則心不安煩惱即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