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
一、認識的主體:察知的自我
二、認識的對象:察知的意義
三、認識的本身:察知的作用
甲:認識必須有自我,但是自我並非要認識,自我為認識作用的支持者,主動引動認識作用。
乙:必須有對象、客體,才能夠認識,主體自我與客體發生作用為認識,自我沒有客體,便無法發生認識的作用,一切與認識以外的事物皆可以發生認識的作用。
丙︰認識與意欲有共同性:
A、有時間流的心理歷程。
B、有意向性、涵指性。
認識與意欲的區別:
認識:理論態度,探索與領悟客體。
意欲:實踐態度,創造與改變客體。
認識的步驟:
一、感官的基本認識為感覺知覺
二、記憶與想像的認識
三、理解力與悟性完成的認識為判斷,悟性作用為狹義認識
思考:對認識內容進一步探索,所發生的特殊心理作用為思考。
推理:純粹思考,不直接以經驗為起點,根據已知來引申出未知的思考方式。
知識:認識與思考的最後歸結,從無知狀態到達有知狀態。
知識特性:根據理由或原因的認識。
真知識:對某事態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終結某事態所有懷疑,擺脫不正確的見解,為確實的真知識。
科學:確定的對象範圍,根據理由或原因,運用適當方法研究,以系統建構的知識體。
一、認識的主體:察知的自我
二、認識的對象:察知的意義
三、認識的本身:察知的作用
甲:認識必須有自我,但是自我並非要認識,自我為認識作用的支持者,主動引動認識作用。
乙:必須有對象、客體,才能夠認識,主體自我與客體發生作用為認識,自我沒有客體,便無法發生認識的作用,一切與認識以外的事物皆可以發生認識的作用。
丙︰認識與意欲有共同性:
A、有時間流的心理歷程。
B、有意向性、涵指性。
認識與意欲的區別:
認識:理論態度,探索與領悟客體。
意欲:實踐態度,創造與改變客體。
認識的步驟:
一、感官的基本認識為感覺知覺
二、記憶與想像的認識
三、理解力與悟性完成的認識為判斷,悟性作用為狹義認識
思考:對認識內容進一步探索,所發生的特殊心理作用為思考。
推理:純粹思考,不直接以經驗為起點,根據已知來引申出未知的思考方式。
知識:認識與思考的最後歸結,從無知狀態到達有知狀態。
知識特性:根據理由或原因的認識。
真知識:對某事態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終結某事態所有懷疑,擺脫不正確的見解,為確實的真知識。
科學:確定的對象範圍,根據理由或原因,運用適當方法研究,以系統建構的知識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病就要看醫生吃藥
有病就要看醫生吃藥
前一個議題
索引